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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医院****医院)向我委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等事项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等要求,经资料审查符合变更条件,现就情况向社会公告。
变更变更法定代表人:由镇水清变更为镇兰芳。
变更主要负责人:由镇水清变更为镇兰芳。
****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 0715-****170、****583
联系地址:**市****大道9号
邮编:4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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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