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殷家湾**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29 |
(公告文号 : 随矿拍〔2024〕01号 )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省**殷家湾**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合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 场所: **市**厉山镇厉山大道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交易中心 场所: **市**区青年路210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省**殷家湾**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 片麻岩 地理位置: **殷店镇**村 面积: 0.364 平方千米,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开采标高: 253.47米至140米 **开发利用情况: 建筑用片麻岩矿设计损失量6.6万立方米(17.60万吨);设计开采回采率95%,可采储量为887.11万立方米(2341.94万吨);设计年生产规模120万吨;设计服务年限21年(含1.5年基建期)。 **储量: 依据评审备案的《**省**殷家湾**片麻岩矿(建筑用)勘探报告》,该**查明建筑用片麻岩矿**量为940.4万立方米(2482.8万吨),其中探明**量357.6万立方米(944.2万吨),控制**量134.4万立方米(354.8万吨),推断**量为448.4万立方米(1183.8万吨);估算剥离物总量318.2万立方米,其中风化层剥离量为308.6 万立方米(780.8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无 拟出让年限: 21 年 起始价: 4510.44 万元 出让收益率: 0 % 四、 投标人/竞买人 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2、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参加竞买者报名时,需向出让人提交在中华人民**国境****银行出具的886万元(包含矿业权****银行保函纸质原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作为“矿产+土地”组合供应竞买担保。 4、****银行保函在签订出让合同时退回,****银行保函于拍卖出让结果公示期满后退回。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 拍卖 拍卖时间: 2024-12-27 地点 : ****交易中心六楼大厅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 获取出让文件途径:公告发布有效期为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止(20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交易中心或****公司(**市**区中北路109号铁建1818中心23楼)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2024-10-30 — 2024-11-26 申请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按照出让文件的相关规定前往****公司提交书面竞买申请资料,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符合公告的竞买人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经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竞买资格。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及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不低于起始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现场拍卖成交的,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风险提示 (一)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储量与实际**储量可能存在差异,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出让方不承担该风险责任。 (二)矿产**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可能会对矿山开采带来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等对特定采矿加工方法进行限制。 (三)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全面了解**范围内林地、土地(征用、占用或租用)、固定资产(含动产、不动产)等事宜的相关情况,掌握矿山开采涉及林地、土地(征用、占用或租用)相关情况,并认可竞得后按照“净矿”处置方案处理上述事宜,可能存在矛盾纠纷等不确定因素,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让人提出任何要求。 (四)竞买人应熟悉矿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严格遵守,避免开发过程中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承担不利矿产**开发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整顿等)。 (五)矿业投资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策法规变化风险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请竞买人认真考察,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组合包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实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联系电话:0722—****735。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签订(或解除)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结果、终止出让、****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且不予退还、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5年内不得参与**采矿权出让活动,出让人收回采矿权可重新进行出让。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相关费用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5、向主管部门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7、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出让活动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向镇村和自然**部门及相关网站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2、意向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公告和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拍卖开始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3、出让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4、出让文件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规定处理。 5、出让人已进行重要风险提示,竞买人应完全明白上述风险内容及全部含义,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同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全面认可采矿权现状及出让文件内容,并自愿承担有关责任和全部风险。 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22-****103 ****公司 186****9765 本公告在 **** 门户网站、 ****交易中心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11-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