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县经济建设发展,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 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途为殡葬用地,为加快**县****殡葬改革进程。拟征收用于**县**殡葬建设项目(增减挂钩)建设用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实施土地征收的有关规定。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启动征收地块位于**县**镇明清村,土地总面积4.8168公顷,其中农用地4.6561公顷(耕地0.2600公顷,林地4.3633公顷、其他农用地0.0328公顷),建设用地0.1607公顷,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
1.自公告之日起10****村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自公告之日****政府(村委会)按照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的规定对拟征收土地所涉及被征地农民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告知期为10个工作日。
2.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