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EPC)**县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EPC)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 关于**县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EPC)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EPC)招标文件公告内容作出以下更正澄清: 因投资计划有变,现将原招标文件中建设内容及合同估算价做出调整。 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 ①2.1建设规模:1、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共涉及 440 栋房屋,总建筑面积 113.14 万㎡;2、停车场建设工程:建设 6550个停车位,29套智慧停车系统及450个充电桩;3、**项目:建设777m道路工程,高速出口改造,配套停车场及便民服务提升工程等。 ②2.2合同估算价:****73500.00 元 ③2.3 其他:1.合同估算价:****73500.00 元(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评审结果为准) 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总价为:工程费估算价:****73500.00 元(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评审结果为准) 现更正为: ①2.1建设规模:1、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共涉及 440 栋房屋,总建筑面积 113.14 万㎡;2、停车场建设工程:建设6550个停车位。 ②2.2合同估算价:****25000.00元。 ③2.3 其他:1.合同估算价:****25000.00元(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评审结果为准) 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总价为:工程费估算价:****25000.00元(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评审结果为准) **** 2024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