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2024-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C项目(一期)**县2024-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C项目(一期)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关于“**县2024-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C项目(一期)”澄清补遗通知 **县2024-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C项目(一期)(招标编号:****)于2024年12月02日在**县公共**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2月23日开标。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华人民**国内依法注册、具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澄清补遗为: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华人民**国内依法注册、具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 **** 2024年12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