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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钢化玻璃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租用**楚天****公司厂房总面积6873平方米,**2条玻璃加工线,购置切割机2台、磨边机2台、电加热钢化炉1台等设备,对成品玻璃进行切割、磨边及钢化处理。年加工/钢化汽车玻璃20万平方米、建筑玻璃120万平方米。 |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发区 **省**市高新区**大道北纬十二路 | 建设性质 | ** |
行业类别 | 工业/汽车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588 | 环保投资(万元) | 25 |
建设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省**市高新区**大道北纬十二路 |
邮政编码 | 441199 | 环评单位名称 | **鑫****公司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时间 | 2024-12-09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12-09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4-12-13 |
公示名称 | ****钢化玻璃生产项目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公示内容 | ****钢化玻璃生产项目 | ||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钢化玻璃生产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审批部门:****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电话:0710-****176 通讯地址:**省**市樊**汉**路89****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 ||
公示部门 | ****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 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因此,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不需开展公众参与活动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 |||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