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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部署,****工会****工作室建设工作。经过组织发动、自评推荐、集中评议并报省总领导审定,根据《****工会职工(劳模、****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拟确认“****工作室”等15个推荐对象为2024****工会职工(劳模、****工作室。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工会客观公正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严禁匿名诬告、捏造诬陷。
电话:027-****8039;邮箱:****@qq.com;
地址:**市**区中北路259号;邮编:430077。
附件:2024****工会职工(劳模、****工作室拟确认对象
**省经贸工会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