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宗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截止2024年12月20日,中标供应商1包:米****商行类;4包:鸡蛋类 ****经营部;已经超过30天未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给采购人造成了时间和经济损失。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现取消其两家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且3年内不可以参加采购单位任何招投标项目。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更正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开发区伙牌工业园与**源大道农兴路交叉口东140米
联系方式: 182****7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长虹北路6号广景碧云天A座11楼1104室
联系方式: 陈工153****8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陈工153****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