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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工作室评选方案》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工作室,根据资格条件,现补充公示如下:
1.****餐厅****工作室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1月10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506。
****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