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县**至巩裕公路改扩建工程(**至巩裕段)路基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7.1 因机构改革导致招标人单位证书信息在**公共**交易电****省政府采购网不一致,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名称显示为****或远****服务中心****发展中心、****)的,均指****。请问编制投标文件时,如需由自行填写招标人名称是否填写:****,即可
答:招标人名称填写****。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约**全生产费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5%(不低于1.5%),工程量清单中约**全生产费为(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请明确安全生产费计算方法。
答:按工程量清单执行。
3、招标文件中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按3‰计取,请明确建筑工程一切险计算基数。
答: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除保险费外)金额的3‰计取。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