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款“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 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 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公司****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不存在 行政处罚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6.****公司****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单、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 准,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8、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没有出现过〔死亡〕并被相关部门通报过的;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没有出现重大工 程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 推算的 3 年)没有在**范围内因提供虚假资 料、弄虚作假,被相关部门通报的;近三年(指 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没有在**范 10 围内因涉嫌行贿评审专家或其他当事人、围标、 串标、骗取中标、挂靠资质、出借资质、非法分 包、转包和其他招投标行为被相关部门进行过行 政处罚或处理(包括通报、公示、扣分、记不良行为记录等)的;9、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 前推算的 3 年)没有在**范围内出现拖欠农 民工工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群体上访事 件,被相关部门通报的;10、投标人近三年(近 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仲裁裁决判决书 时间为准)存在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标人败诉 的,且与签订或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 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或未裁 决的仲裁(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的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须提供 1.4.3(19)情形的书面承诺书,未提供 或内容不全的提供视为无效投标,若有不实,视 为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 处以中标金额 5%-10%的罚款,记入黑名单。以 上情形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收集到的相关信息 ****委员会统一讨论认可。”
现修改为“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 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 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投标****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不存在 行政处罚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6.****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n/)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单、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 (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8、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出现过〔死亡〕并被相关部门通报过的;近三年(指从 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出现重大工 程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没有在**范围内因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被相关部门通报的;近三年(指 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在**范围内因涉嫌行贿评审专家或其他当事人、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挂靠资质、出借资质、非法分包、转包和其他招投标行为被相关部门进行过行 政处罚或处理(包括通报、公示、扣分、记不良 行为记录等)的;9、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 前推算的3年)没有在**范围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群体上访事 件,被相关部门通报的;10、投标人近三年(近 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仲裁裁决判决书 时间为准)存在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标人败诉的,且与签订或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 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或未裁 决的仲裁(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的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须提供 1.4.3(19)情形的书面承诺书,未提供 或内容不全的提供视为无效投标,若有不实,视 为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处以中标金额 5%-10%的罚款,记入黑名单。以上情形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收集到的相关信息 ****委员会统一讨论认可。”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7款“项目负责人”应附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有 关证书(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应附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有关证书(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款“工程概况:工程概况表述清楚,准确得 4-5 分; 工程概况表述基本清楚、基本准确得 2-3 分; 工程概况表述不清楚不准确得 0-1 分; 未提供不得分”“监理工作的范围、 内容、目标: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及目 标进行阐述。 监理工作的范围及内容全面,工作目标明确,完全符 合招标项目需求的,得 3-4 分; 监理工作的范围及内容基本全面,工作目标基本明 确,基本符合招标项目需求的,得 1-2 分; 未提供不得分”“监理工作制度: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监理工作制度方案。 内容考虑 周全、合理可行的,得 2 分; 内容基本周全、基本可行的,得 1 分; 内容不全、不可行的不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相关服务工作规划: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监理相关服务方案。 内容考虑 周全、合理可行的,得 2 分; 内容基本周全、基本可行的,得 1 分; 内容不全、不可行的不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工程概况:工程概况表述清楚,准确得6-8分;工程概况表述基本清楚、基本准确得3-5分;工程概况表述不清楚、不准确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及目 标进行阐述。监理工作的范围及内容全面,工作目标明确,完全符 合招标项目需求的,得 3-5 分;监理工作的范围及内容基本全面,工作目标基本明 确,基本符合招标项目需求的,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监理工作制度: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监理工作制度方案。内容考虑周全、合理可行的,得3-5分;内容基本周全、基本可行的,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相关服务工作规划: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监理相关服务方案。内容考虑周全、合理可行的,得 3-5分;内容基本周全、基本可行的,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文件来制作投标文件,并以此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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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