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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3-10 15:54
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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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县茅坪镇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8****6470 招标代理:**** 地 址:**县茅坪镇南郡大道12****广场7楼 联 系 人:何颜洪 联系电话:136****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