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鄂地科〔2022〕2号)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就长阳县土壤样品采集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报送询价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阳土地质量调查项目专项样品采集服务
二、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根据项目总体工作进度安排,按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规范》DZ/T0295-2016和项目设计书要求,完成长阳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区土壤样品采集工作,并提交相应工作原始资料。
注:供应商报价必须包含为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市场浮动因素及相关的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具体工作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服务期限:2025年3月-10月。
3.预算:最高限价19.90万元。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文件、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以上资格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询价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报价文件内容
《****研究院采购询价单》(见附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
1.送达地点:**省**市**五路9号**地质大楼608室
2.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17:00时(**时间)。
3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中需含有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报价单,二者均需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必须密封。
4.送达方式:现场递交、邮寄均可。
说明:如供应商无法在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以寄出时间为准;可用加密文件的形式先发送至采购方联系人邮箱(递交文件以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形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评审办法
采购人将根据询价项****小组,对确定为符合询价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询价小组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五路9号**地质大楼608室
联系人:孙奥
手机:187****0131
邮箱:****@qq.com
九、信息发布媒体
****研究院网站
http://dzj.****.cn/dky/
****研究院采购询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