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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技工院校专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相关领域专家对技工院校申报新设专业的办学条件进行现场评审,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学校名称 |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专业编码 | 培养层次 | 学习年限 | 评估结果 |
********学校 | 05服务类 | 护理 | **** | 中级 | 三年 | 符合设立条件 |
****学校 | 05服务类 | 烹饪(中西式面点) | 0503-4 | 中级 | 三年 | 暂不具备申报条件 |
****学校 | 05服务类 | 形象设计 | 0526-4 | 中级 | 三年 | 暂不具备申报条件 |
****学校 | 04交通类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0439-4 | 中级 | 三年 | 暂不具备申报条件 |
****学校 | 04交通类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0439-4 | 中级 | 三年 | 暂不具备申报条件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4日至3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3月18日前以来电、来信(邮)、来访的方式向**市人社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715-****686
联系地址:**市**大道286号
****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