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标时间:2025-04-03 09:30:00
****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委托,就其****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以国内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30万元人民币
6、最高限价:30万元人民币
7、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领导和职工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包括食堂餐饮制作、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食堂人员管理、餐厅维护、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公共节能、文明创建等工作在内的食堂劳务服务。同时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公务接待餐、会务餐制作。
8、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络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时间之后)。
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4日起至2025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中心一楼)
3、获取方式: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交的营业执照上具有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代表证明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满足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等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不办理邮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3日上午8:00分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上午9:30分
3、递交地址:********中心一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4月03日上午9:30分(**时间)
2、地点:********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采****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质疑时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5、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投标资格要求。
7.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8.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八、采购单位联系人:****
地 址:**县鱼岳大道29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37****9252
九、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一楼
联系人:金蓉
电 话:0715-****815 158****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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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