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要求,加快渠道转型发展,推进青创孵化计划,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可持续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福彩“挖存量、创增量”试行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遵循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拟将********中心升级改造为福乐店,按照“预交押金,约定销量”的方式,对外公开征召**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随****中心改造成集福彩销售、公益展示、业主培训为一体的多功能“福乐店”。
(二)项目说明
该场所位****民政局办公楼一楼临街,****管理站****中心,****民政局办公场所,管理站以约定销量、公开招标方式对外公开招标实际经营方,进行升级改造福乐店。参加**福彩青创培训结业学员优先。
二、征召要求
(一)年龄18-4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男女不限。
(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征信、健康状况良好,无不良嗜好。
(三)具备福彩行业经验、具有一定新媒体应用能力和经验者优先;能按照福利彩票销售时间完成正常销售工作,服从福彩发行销售机构管理。
三、**方式
(一)**期限
1、合同有效期两年,一年一签。
2、约定年销量为电脑票+即开票总销量不低于180万。店内装修改造须按照福乐店标准进行装修,管理站验收合格后开业。取得**福彩青创培训毕业证学员,可享受青创政策补贴及奖励。如达到年度销售目标,管理站将免除**方的使用租金;如未达到年度销售目标,依据评估的房屋租金,由**方承担相应履约金,管理站有权到期不再续约。
3、对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的,及时清退并重新征召。
4、**方不得经营与福利彩票无关的项目,进行与福利票无关的宣传,如出现严重违规违法、安全事故等情形,即时终止**,并追究**方违约责任。
(二)**模式
1.管理站提供场所及现有资产的使用权,负责设立和提供电脑票、刮刮乐销售终端,**方为自然人。
2.管理站下达年度彩票销售任务,根据彩票销售额按约定比例获取相应代销费用,负责销售场所内人员相关费用及安全。
3.配合管理站对现有站点业主进行岗前及相关业务培训。
(三)约定事项
管理站与**方签订合同约定相关事项。约定**内容及双方权责,约定年度销售目标。电脑票、刮刮乐销售终端按销售网点管理办法设立。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交付房屋评估押金17700元。达到年度销售目标后,次年1月管理站退还押金。
四、提交**申请及甄选流程
(一)意向**方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12:00前向****提交**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2025年3月28日下午14:30由管理站3****小组进行征召评审。
****管理站在确认收到**方提交的**申请书及身份证明后,评标小组按照销量高低、个人资质确定销售**人,并将评审决策结果及时通知**人。
五、联系方式
招募机构:****
联系人:孙祥会、贾真
联系电话:0722-****237
****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