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心扩建项目****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4]128号、枝发改审批[2024]249号、枝发改审批[2025]40号”文件批准建设,****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标段)名称:****中心扩建项目。
2、 建设规模:学校总体办学规模3000人。总用地面积1441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243.99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28678.92平方米,架空车库与机房总建筑面积2180.5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院系及实训楼,****中心及报告厅,图书馆及综合楼,****中心,宿舍楼,体育馆(最大单跨约60米),农学阳光房,门房、车库与运动场,购置相关设施设备。新老校区市政通道(单跨35m**或内径3-5m、断面尺寸25平方米以内地下通道)。
3、工程建设地点:**市民主大道以东、四季港路以北、袁家岗路以南。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智能化、消防、电梯、暖通、配套工程等)。以及设施设备采购、水电气报装及施工等所有需要配合的内容(包括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以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后续服务等)。
5、建设工期要求:420日历天。
6、项目预算金额:约50766.18万元。
7、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本项目须获得**省优质工程奖。
8、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申请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申请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申请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4、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1)(2)条件之一:
(1)申请人(非联合体时)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建筑专业及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申请人(联合体时)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担本工程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建筑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联合体成员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4.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技术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非联合体时)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及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联合体时)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建筑施工)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成员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3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不可相互兼任,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6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市范围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不可相互兼任,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
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4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公司。
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3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为准,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对应业绩的施工许可证(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书)、对应业绩的施工许可证(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申请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等材料,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委员会不予采信)。
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其中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任务为本项目施工合同额的50%及以上;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为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4)补充说明: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5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此补充说明表述内容为准。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的同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重新招标。
本项目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牵头人)须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17时3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9时00分。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申请截止的同一时间****交易中心(**市仙女大道190号)5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3月26日
九、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马珊珊
联系电话:158****2097
联系地址:**市**大道19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毛清
联系电话:189****1913
联系地址:**市**大道与民主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