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依据《**州****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中心文旅综合体项目-街角绿地一红一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中心文旅综合体项目-街角绿地一红一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1.3建设地点:****广场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需求及建设内容
采购需求:建设吊脚楼木屋(临时建筑)15栋。吊脚楼木屋建设(含室内环境装修)、步道、木平台、场地硬化、场地整理、花箱、美陈陈设、室外亮化、室内给排水、室外给水排污排水、室内电气、室外强弱电、防雷工程、强弱电及监控系统等。建设用地面积5618m2,总建筑面积434.7m2。
建设内容:2.1.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项目初步设计说明及概算,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且满足采购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
2.2.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所涉及的相关工程物资(含工程设备、材料、装饰、机电、安防)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采购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2.3.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含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吊脚楼木屋、亮化、电气、给排水、安防等专业),室外工程(含道路、景观小品、室外给排水、照明)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具备建筑类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证书。拟任项目“五大员”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
(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①若为非联合体供应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公共建筑EPC工程总承包类似项目业绩。②若为联合体供应商,施工企业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350万元公共建筑EPC工程总承包类似施工业绩,设计企业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350万元公共建筑EPC工程总承包中的类似设计业绩。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三种失信行为:1.被信用中国(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近年来,供应商未发生因串标、围标等行为而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6)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7)近年来,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函(近年来指: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根据(**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 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采购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采购预算及项目工期
4.1本次采购采用“EPC总价”的方式设置控制价:EPC总价(含设计费)最高限价:不得高于354.41万元,其中设计费不得高于8.54万元。
4.2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完成预算编制;开工令下达后30天内完成所有吊脚楼**、室外强弱电和给排水工程、美陈亮化工程、园林土建工程等施工任务。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至中午11:30,下午14:30至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址:**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7楼710****。
6.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6.4 售价:300元/套。
6.5磋商代理费:本项目磋****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鄂建文[2023]35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08:40时。
7.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09:00时。
7.3递交地址:**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7楼709开标室。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交易中心****集团招标采购版块及**州****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楼8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18-****660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楼7楼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18-****201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