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设项目(EPC)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区松柏镇神农大道113号、**省**市**区东环路土地局家属院2幢6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设项目(EPC)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 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包含本工程范围内满足采购要求如下:经过批准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工期:5个月 项目经理:杨自海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3745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黎竹、周志慧、王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鄂建文〔2023〕35号《**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收费参考标准的计算方法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区松柏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松柏镇福鑫家园二期
联系方式:189****5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雄雄
电 话:189****50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