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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9-11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行政监督部门监管意见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9招标人对定标规则的补充”中关于定标排序的内容。
2、在技术评审中加入了BIM技术应用相关内容。
3、修改“专用合同条款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第(11)条内容。
4、修改“专用合同条款4.5.2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中的内容。
5、本项目已制作答疑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按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不变。
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址:**县古夫镇市民之家11楼
联系人:袁书俐
电话:189****923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二路115号
联系人:胡廷勇
电话:18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