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提供,该单****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就“******流域梧桐湖(****段)东北侧水生态修复项目”有关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生态环境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流域梧桐湖(****段)东北侧水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管理委员
建设地点:**市**区庙岭镇
建设性质:**
工程概况:建设生态护坡建设工程;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水生植物恢复工程。
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com/s/1bWQPTn8mR7AT9c-ZpNrLsg 提取码: ma1u);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五条。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网站发布公示、现场公示、报纸公开等形式。公众咨询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
六、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管理委员
单位地址:**市**区
联系人:尹华栋
联系电话:139****7215
邮寄地址:******管理委员。
******管理委员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