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裁定受理被申请人**云一时****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该案需在管理人名册中选任破产管理人。为便于案件的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竞争+摇号”的方式公开选任一家首选、两家备选社会中介机构作为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云一时****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注册登记,登记机****管理局,住所:****开发区彩虹大道139****工业园5号厂房(自主申报),注册资本12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喷涂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2026年6月3日,****集团****公司向本院申请****公司移送破产审查。截至2026年7月30日,**云一时****公司在本院执行案件共8件,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1875元及利息,实际到位标的额0元。2026年7月30日,本院执行局决定****公司的有关情况移送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进行破产清算审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为已列入2023****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破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与**云一时****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列为管理人的候选对象:
(1)、在全省范围内履职管理人的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达十件未结的;
(2)、近三年内受聘破产企业或强制清算企业的债权人或债务人代理人达三次的;
(3)、近三年内受聘破产企业或强制清算企业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委托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服务达三次;
(4)、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5)、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完成线上报名并线下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破产团队建设情况;
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清算工作的经验和工作业绩(A.****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B.应明确是独立履职还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C.是否办理过执行转破产案件);
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员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该成员的主要业绩;
获选后的工作思路,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预案等(信封密封);
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信封密封)。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点,有意成为管理人的单位应采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线上报名,****法院司法技术科并提交书面材料(不接受邮寄报名)。(联系人:南豫军,电话:0713-****902)。
选任规则
(一)、申报机构提供的资料一份(需密封的部分请做好密封);
(二)、报名机构超过3家,****委员会评选出3家候选管理人,****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在此3家候选人中随机摇号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首选管理人,再从剩余的机构中摇号选择出两家机构为本案备选(第一、第二)管理人。
报名机构少于3家,本院将从2023****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二级及二级以上破产管理人中,****法院诉讼资产网随机摇号选择一家首选管理人和两家备选管理人。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的候选管理人,如若发现不符合条件,依次递补后一名参加选任。
特此公告
****法院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