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松高速江陵至松滋段JSTJ-1标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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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需求数量

施工部位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5

立方米

2500

**北互通及其他临近附属区域

自提,无需含运费

2

商品混凝土

C30

立方米

2000

**北互通及其他临近附属区域

到站,含运费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浮动价结算。

本次询比采用浮动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每立方米混凝土(砂浆)到场含税单价采取以下公式计算,即A=B*(1-C),其中,

A 为混凝土(砂浆)到场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运输、储存、装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费)。

B 为混凝土(砂浆)信息价。

混凝土(砂浆)信息价指到货日对应当期****建设局(http://zjj.****.cn/)发布的《**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中相应规格型号混凝土(砂浆)的含税材料价,当期以当月1日至当月31日为一周期。本次询比信息价参考2026年8月发布的《**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的含税材料价,即C15:268元/立方米;C20:283元/立方米;C25:299元/立方米;C30:315元/立方米。

C为此次报价人报出的混凝土(砂浆)信息价下浮百分比,统一参考2026年8月《**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中相应规格型号混凝土(砂浆)的含税材料价作下浮百分比,以信息价下浮 %表示,各型号商品混凝土下浮比例保持一致。

注意:以上报价不含泵送费、抗渗剂费、微膨胀、细石、早强、防冻、水下桩、钢纤维等费用,需在报价表说明予以注明。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要乙方供应该合同中未明确规格型号的商品混凝土时,下浮比例与其他费用均参考上述执行。

3.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货物验收方式

(1)以甲方签收的乙方送达商品混凝土的送货单据所记载的数量为依据,供应过程中甲方可随时抽检,如发现实测数量低于与送货单数量,则按照本批次实测数量中最低的数量计算。

(2)商品混凝土必须将现场留存的有效试样,进行标准养护,28天龄期的抗压强度值作为检测评定的主要依据。

(3)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时间和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4)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5****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工程监理、****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第一时间组织安排浇筑到位。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卸料时间超时的(夏秋季2.5小时,春冬季3小时),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交货时随货物提供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两份,甲方收货人对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及规格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甲方收货人签署送货单后,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31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本月1日至本月31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账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乙才办理结算手续。乙方不及时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本合同无预付款。

(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2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8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80%,依次类推;

(3)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的18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15%,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15%,依次类推;

(4)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剩余5%。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政)、航信(中行、微众银行、浙商银行)、****银行、汉口)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统称融资票据),融资票据产生的贴现利息、手续费、服务费、流转税费及全部衍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完成融资平台开户及接收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票据无法签发、交付的,甲方不担责,付款可顺延;甲方合法签发票据即视为对应款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乙方怠于接收、拒不配合的,不改变甲方已付款效力,不视为逾期;融资票据对应款项付款日顺延至资金实际兑付至乙方账户,顺延期间不计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

(6)逾期付款特别约定。

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利息;甲方超越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仅甲方无免责事由且确属单方逾期付款的,按起诉当日欠付余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但违约金及资金占用损失总额最高不超过欠款金额的1%;除前述利息外,甲方不再承担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含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停工损失、资金成本等)。

供应商维权渠道:

****中心0710-****384/136****0520,邮箱****@163.com。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也有权拒绝任何报价文件,最终采购结果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综合确定。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赵梦涵 联系电话:156****7981 邮 箱:****@qq.com

到货地址:武松公路项目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中心****中心

联系电话:0710-****384

2026年10月19日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一局/一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19
投标截至时间:2026-10-23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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