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江汉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LNG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保供、储存、气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审批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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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保供、储存、气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9 16:56

2026年10月15日,我公司自行组织了****LNG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保供、储存、气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LNG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保供、储存、气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我公司实际投资800万元,在现有LNG项目东侧二期预留用地范围内**了一LNG气化站,用于居民燃气调峰保供,项目占地6666.7m2,并设置了10m3的乙烯立式储罐1个,10m3的液氮立式储罐1个为LNG生产供给原料。LNG储罐工艺区位于气化站场中部位置,气化能力2500Nm3/h。四周设有1.2m高的围堰,围堰内设置了1个100m3LNG储罐、LNG气化器、BOG复热器、EAG复热器、积液池;围堰西北侧设置有一台调压计量加臭撬,用于外输天然气调压计量及加臭,并配套建设有LNG贮存及气化废气放空管道系统、LNG罐贮存超压泄放废气回收管道和配电房及消防设施。

2025年8月,我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LNG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保供、储存、气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9月8****生态环境局****分局下发的《****LNG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保供、储存、气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利环审〔2025〕9号)。本项目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5年8投入启用。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本次验收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工作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车废气、储罐蒸发气、放散废气、检修废气排放的天然气以及加臭剂臭气。

由于本项目各工序设置有较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LNG罐及气化发生超压排放的频率较低。非正常工况下设备检修、各压力段超压保护放空时,设置于相应设备及工艺管道上的安全保护装置(安全放散装置)会启动,放空天然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25m高放空管排出天然气。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机组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值约为55-70dB(A),实际生产过程中,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固废主要来源于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由于本项目运行时间短,暂未产生废机油,后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依托企业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应行顺****公司清运处理。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较好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LNG 储罐工艺区设置了防渗围堰(630m3),积液池(4.5m3);围堰有效容积能满足事故状态下介质截留要求,可收集泄漏物料,防止扩散;

(2)配套建设了消防泵房与消防水池,站场内布设有消防设施,配置了消防泵、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在工艺区域安装了可燃气体泄漏探测报警装置,配套设置了紧急切断装置,泄漏时可快速联锁切断气源;

(4)LNG 储罐工艺区装设了事故喷淋降温系统,在高温或事故工况下可启动喷淋,对储罐实施降温保护。

四、验收监测结果及环境影响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工作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对环境影响小。

3、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车废气、储罐蒸发气、放散废气、检修废气排放的天然气以及加臭剂臭气。

由于本项目各工序设置有较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LNG罐及气化发生超压排放的频率较低。非正常工况下设备检修、各压力段超压保护放空时,设置于相应设备及工艺管道上的安全保护装置(安全放散装置)会启动,通过放空管排出天然气。超压放散的天然气经过放空管排入高空,不会形成聚集,因此从安全角度及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非正常工况下天然气放空对周边环境基本不构成明显危害,且放空管排放的废气为净化后的天然气,H2S等有害物浓度极低。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LNG储罐区外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企业无组织废气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机组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值约为55-70dB(A),实际生产过程中,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企业厂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固废主要来源于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由于本项目运行时间短,暂未产生废机油,后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依托企业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应行顺****公司清运处理。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5、环境风险

项目较好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本项目的风险水平及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

五、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调查及监测表明,该项目较好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废气、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且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该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站区管理,减少天然气泄漏损失,并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1月13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

地址:****社区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77****9988

链接: https://pan.**.com/s/1vV2vvZ8xJzNIFKxxFac6Yw

提取码: 8b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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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