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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 **县东堰片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发布**县东堰片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澄清通知,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澄清通知发生矛盾,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问题1.本项目在资格预审文件中“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表中写明“√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但是在招标文件第P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中又写明不允许分包,且招标文件第P31页“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表的“其他要求”中也写明“√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请问招标文件是否有误 答复:本项目EPC总承包不允许分包。 问题2 :因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要求中,对政府采购工程价格评审优惠有加分,请问在资格预审阶段没有提交“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和“分包意向协议书”的,如为响应评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再提交“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和“分包意向协议书”的是否是有效投标 答复: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交“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分包意向协议书”。 问题3:招标文件第P29页“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写明的“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此表是否应做修改 答复;该附录为招标文件模板自带标题,属于文本瑕疵,不影响本项目招投标评审。 问题4: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P49页与P51页都有“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此项前后要求不一致,请问以那一条为准 答复:经核对招标文件,以P51页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条款为准。 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