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 采购人 |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武装押运服务 | 预算价 | 1128.00万元 | |
| 联系人 | 王晓峰 | 联系方式 | 180****9002 | |
| 采购人地址 | **省**市**大道59号 |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 | |||
| 采购服务清单 | 全行18个网点、2****银行、1个上门收款点、与**人行发行库解款的所有款箱、现金武装押运业务,服务期限2026年11月5日至2029年11月4日。项目年预算376.00万元、总金额1128.00万元。 |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要求的说明 | 该项目服务供应商****是**地区唯一的具有金融押运服务资质的供应商,建议选择****为****武装押运服务服务供应商。具体理由如下: 1、本项目属金融机构特种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受《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机关属地监管约束。武装守押供****机关核发的、经营范围含“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运钞线路、枪弹库设置、持枪人员****机关审批备案。 2、目前**市域内****公司具有金融押运服务资质,受行政许可限制,****公司不得在**市内承接金融押运业务。 3、经合规、安保条线联合摸排,**市及**市域范围内,具备合法武装守押资质、可覆盖本行全辖网点、满足7×24小时金库值守及款箱错峰交接运营要求的供应商仅上述拟定供应商一家,无其他具备同等法定资质的合格替代主体。 4、如更换供应商,须重新履行枪弹库建设验收、运钞线路**重新审批、守押人员重新适配持枪资质等程序,将产生金库交接空档期,存在重大现金运营中断及金**全风险。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购买”,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采购需求 |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论证小组认为****武装押运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购买”。 姓名: 郑中凯 工作单位: ****医院 职称:助理研究员 姓名: 廖晓华 工作单位: ****水利局 职称:高级经济师 姓名:付玉萍 工作单位: ****医院 职称:中级工程师 | |||
| 拟成交价格 | 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9日
采购人:****
联系人:王晓峰
联系电话:180****9002
项目监管部门:********办公室
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省**市**大道59号
联系电话:0717-****304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晨
电话:134****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