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修编(2025-2035年)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55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修编(2025-2035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修编(2025-2035年)
规划范围:****工业园原用地面积为699.94hm2,扩区新增用地面积为176.27hm2,新增区块主要位于周沙线以南、秋月四路以北,园区扩区后的总用地面积为876.21hm2,园区扩区后的四至范围为:北至滨河路、**路;西至秋月大道以东;**汉江堤坝外侧堤角、**河;南至秋月四路。
规划期限:本规划的时间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
近期为2025-2030年;
远期为2031-2035年。
规划目标与功能定位:
目标: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盐穴储能项目建设为契机,合理布局规划用地,优化功能结构,完善道路交通和设施配套,打造安全、智慧、****园区。
定位:国****示范区,****基地,**省化工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都市圈产业协作配套区。
二、规划组织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39号
邮 编:433100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72****1021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友朋****公司
地址:****市**区汉兴街街道**市**区江兴路二号**里台银别墅51栋
邮 编:430024
联系人:邹 工
联系电话:027****3585
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或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我单位进行回访。
3、我单位在接收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理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予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