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省项目化培训工作指引(试行)〉〈**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6〕9号)、《**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6〕3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林区公开遴选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学校;
2.****学校;
3.****中心;
4.其他具备相应培训能力的培训载体。
二、遴选条件
申报参与遴选的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资质合规。依法登记注册,公办机构具备主管部门批复,民办机构持有办学许可,正常开展培训业务1年以上;信用状况良好,近1年内无行政处罚、失信、骗取培训补贴等不良记录。
2.场地设施达标。自有或长期租赁(租赁剩余期限不少于 1 年)教学实训场地,建筑、消防验收合格;配备与申报培训工种匹配的实训设备、工位,满足实操教学需求。
3.师资队伍稳定。拥有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授课教师具备对应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资质或行业一线从业经历,可独立开展理论教学与实操实训。
4.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完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培训台账规范完整。
5.其他要求:自愿接受林区人社部门监管,严格按项目化培训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培训。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参与遴选时,需提供一下材料。(同步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1.《**区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附件1);
2.办学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拟开展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含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师资配备、考核方式、培训成本、就业去向、质量保障措施等,实操课程占比不低于总课时的70%);
4.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名册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培训场所、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含场地租赁合同、产权证明、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等);
6.信用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性、合规开展培训、接受动态监管及违规承担相应责任等);
7.上年度培训业绩证明、培训后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四、遴选流程
1.机构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整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
2.专家评审:林区人社局组建评审专家组,对照评审指标,综合评审机构资质、实训条件、师资力量、培训方案、过往业绩、就业服务能力等内容进行评审。
3.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入选承训机构名单,在**区人社局官网公示。
五、其他要求
1.申报机构对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林区项目化培训遴选。
2.入库承训机构按照林区发布培训任务承接项目,严格落实项目化培训全过程监管要求,做好学员考勤、教学记录、影像台账、就业跟踪。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8日
2.申报地点:神****管理局301办公室(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7号)。
3.联系人:黄开铄
4.联系电话:071****2430
附件:
附件1:**区项目化培训目录清单.xls
附件2:**区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docx
附件3:**区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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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