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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7MAC0EMK10T | 建设单位法人:方创新 |
| 郭佑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黄** |
| **省**市黄****镇李塘村(晋****集团502 |
| 湖****电站施工供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黄** |
| 经度:115.973270,115.973240,115.968960,115.973060,115.972610;115.****6606,115.****9529,115.****0137,115.****9442,115.****5244,115.****9301,115.****3704,115.****7898,115.****3806,115.****3153,115.****6929,115.****9431,115.****924,115.****3634,115.****9653,115.****8104,115.****8927,115.****622,115.****8908,115.****0409,115.****622,115.****8908,115.****0409 纬度: 30.204650,30.204310,30.201590,30.194190,30.165860;30.****033,30.****2566,30.****2334,30.****6567,30.****4317,30.****9066,30.****0039,30.****1349,30.****1788,30.****1572,30.****892,30.****8698,30.****5938,30.****6457,30.****5285,30.****091,30.****2075,30.****0878,30.****257,30.****9545,30.****0878,30.****257,30.****954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8 |
| 黄环审〔2023〕1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344.78 |
| 83.9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
| 914********046501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03320X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03320XF | 竣工时间:2025-01-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11589.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芦花畈-紫云山施工变110kV线路工程 (1)**线路:线路路径长度约14.1km,其中**线路路径13.5km,单回架设;利旧原110kV芦都线1#-3#塔线路0.6km(导地线、杆塔均利旧)。 (2)利用现有110kV芦都线挂线段线路:将110kV芦都线1#-9#未挂线侧架设导地线2.0km。 2、110kV****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110kV****电站本期扩建110kV户外HGIS出线、分段间隔各1个,户外AIS母设间隔1个;本期扩建的HGIS出线间隔调整为砖都间隔,原砖都间隔改为紫云山施工变间隔。 | 实际建设情况:1、**芦花畈-紫云山施工变110kV线路工程 (1)线路路径全长12.753km,其中**线路路径长度12.153km,单回架设;利旧原110kV芦都线1#-3#塔线路0.600km(导地线、杆塔均利旧)。 (2)利用现有110kV芦都线挂线段线路:将110kV芦都线1#-9#未挂线侧架设导地线1.951km。 2、110kV****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110kV****电站本期扩建110kV户外HGIS出线、分段间隔各1个,户外AIS母设间隔1个;本期扩建的HGIS出线间隔调整为砖都间隔,原砖都间隔改为紫云山施工变间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能输送 | 实际建设情况:电能输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架空输电导线对地距离,确保线路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相应限值要求。 (二)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 (三)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临时用地,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工程占地及开挖量,减少对植被的占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植被。 (四)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线路跨越**省生态保护红线,穿越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名胜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陆域,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跨越生态保护红线两侧塔基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施工;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材料站、取弃土点等临时场地,生活垃圾应进行收集并及时清运出生态红线外进行处置。穿越风景名胜区时塔基应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塔型应减小空间体量,配合植被修复,降低视觉突兀;避免在景区内山体就近取石取土,防止破坏山体完整性;应尽可能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尽量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草地或灌丛减少生物损失量;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构件预制厂等。****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陆域时;不得在水域中立塔,且不得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土、石等建筑材料堆放场、临时弃渣场以及牵张场等临时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本次验收监测,芦花畈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厂界和线路沿线各监测点位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2.815~204.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87~0.125)μT,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控制限值要求。 2.本工程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了临时围栏,施工运输车辆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对进出场地的车辆进行了人工除泥,减少了扬尘。 3.工程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牵张场等临时用地布置在植被稀疏的荒地,根据当地的地质地貌条件等特点,选择适宜的杆塔基础,在施工过程中优化施工方式,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有效减少了施工占地面积以及土石方的开挖量,减轻了对周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按照要求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了平整,并开展了植被恢复。 4.施工期划定了施工界限,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施工人员未在非施工区域活动;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丢弃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并恢复周边植被,现场恢复状况良好。穿越风景名胜区的杆塔选用占地面积小的杆塔型号;未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构件预制厂,根据现场调查,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杆塔恢复情况良好。****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时,未在水中立塔,未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土、石等建筑材料堆放场、弃渣场以及牵张场等临时设施;根据现场调查,位于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的杆塔恢复情况良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库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线路穿越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陆域,不得在水域中立塔,且不得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土、石等 建筑材料堆放场、临时弃渣场以及牵张场等临时设施。 (2)施工建设前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时序,尽量避开暴雨期进行挖填施工作业,防止施工产生的土方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3)开挖土石方应及时清理、合理堆放,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恢复,确保降雨时地表径流悬浮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不污染水体环境。 (4)设立警示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禁在水体周边区域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5)在水源保护区设立的杆塔基础,根据地质地形,选取杆塔基础和开挖方式,并修筑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和土石方的开挖。 (6)在水体附近施工时,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同时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 对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下一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减少线路穿越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名胜区的路径长度,减少风景名胜区内的塔基数量。 ②在输电线路塔基选址建设中,应综合考虑塔基的规模、高度、外形、色彩等与景区自然景观协调,最大程度减小工程建设对风景名胜景观的不利影响。 ③塔基应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塔型应减小空间体量,配合植被修复,降低视觉突兀。 ④杆塔竖立点要充分考虑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尽量远离景点的可视范围。 (2)减缓措施 ①避免在景区内山体就近取石取土,防止破坏山体完整性。②应尽可能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尽量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草地或灌丛,减少生物损失量;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构件预制厂、渣场、牵张场等。 ③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尽可能避开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跨越施工场;若确需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尽可能减少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跨越施工场数量和占地,跨越施工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 ④施工工地要搭建临时围栏,并因地制宜加以美化,与周边景观相协调;风景名胜区内不**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利用旅游设施或当地已有民居设施。 ⑤在风景名胜施工时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减小**施工便道对景点和景观视觉造成影响。 ⑥在风景名胜区内基础开挖时采用掏挖式基础,施工中禁止爆破,减小对景观和景点的影响;施工时间最好安排在旅游淡季,并且要保持车辆的外观整洁,运输时要用防风、遮雨棚遮盖。 ⑦在不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对铁塔进行优化处理,使其外观色彩与周围山体背景色彩相协调一致。 ⑧施工占用林地、灌草时,剥离表土应单独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留作施工区域的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和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防止生物入侵对风景名胜区内本地物种和生态系统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维护风景名胜区内的生物多样性。 ⑨单位应当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整洁;在建设活动结束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场地清理、植被和景观环境恢复等工作,确保周围景观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植物**和地形地貌等风景名胜**得到有效保护。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铁塔靠近景点侧宜种植该地区地带性植被类型群落的优势种类,起到阻隔视线的作用。 ②根据大量已建工程经验,新架设的铁塔表面镀有金属锌,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并造成很强的视觉冲击,鉴于此,可将上述在视域内的铁塔表面处理成灰暗色或暗绿色。 (4)管理措施 ①在风景名胜区内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 ②风景名胜区内施工现场设置保护标识牌,标识风景名胜区范围和相关保护措施。 ③****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环保法规;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严禁出现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④建设单位在实施时,应按“三同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在工程实施后,还应进行生态监测:施工单位应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在工程预算中单列生态保护专项费,实施专款专用,确保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能及时恢复。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环境保护措施: (1)J3、J4、J5(设计杆塔编号)塔基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施工。 (2)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材料站、取弃土点等临时场地,生活垃圾应进行收集并及时清运出生态红线外进行处置。 (3)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的方式跨越林区,避免林木砍伐;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飞艇等环境**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 (4)加强施工期管理,避免施工人员随意进入生态保护红线。 对天然林的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下一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减少线路穿越天然林的路径长度,减少天然林区内的塔基数量。 (2)减缓措施 ①应尽可能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尽量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草地或灌丛,减少生物损失量;禁止在天然林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构件预制厂、渣场、牵张场等。 ②施工占用林地、灌草时,剥离表土应单独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留作施工区域的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和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防止生物入侵对天然林区内本地物种和生态系统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维护天然林区内的生物多样性。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整洁;在建设活动结束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场地清理、植被恢复等工作,确保天然林区内林草植被、野生动植物**和地形地貌等得到有效保护。 (4)管理措施 ①****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环保法规;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严禁出现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②建设单位在实施时,应按“三同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施工单位应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在工程预算中单列生态保护专项费用,实施专款专用,确保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能及时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水库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线路不得在水域中立塔,未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土、石等建筑材料堆放场、临时弃渣场以及牵张场等临时设施。 (2)施工期加强了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时序,未在暴雨期进行挖填施工作业。 (3)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及时进行了清理、合理堆放,严格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恢复。 (4)施工期设立了警示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未在水体周边区域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5)在水源保护区的杆塔基础进行了优化,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和土石方的开挖。 (6)在水体附近施工时,加强了对含油设施的管理,未发生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未在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 对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在后续设计中,优化了铁塔设计和位置,采用一档跨越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名胜区核心区。 ②本工程塔基选址及铁塔设计阶段已充分统筹风景名胜区景观管控要求:一档跨越一级保护区。 ③塔基采用了占地面积小的基础,塔型减小了空间体量,配合植被修复,降低了视觉突兀。 ④杆塔远离了景点的可视范围。 (2)减缓措施 ①未在景区内山体就近取石取土。 ②施工临时占地面积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草地或灌丛;未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等。 ③未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跨越施工场。 ④施工工地设置了临时围栏,未在风景名胜区内**施工营地。 ⑤在风景名胜区施工时尽可能利用现有的道路作为施工便道,减少**施工便道对景点和景观视觉造成影响。 ⑥在风景名胜区内基础开挖时采用了掏挖式基础,未采取爆破措施;施工期安排在旅游淡季,保持车辆的外观整洁,运输时采取了防风、遮雨棚遮盖。 ⑦项目采用了体积较小的杆塔。 ⑧施工占用林地、灌草时,剥离表土单独堆放,并采取了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进行了植被恢复;合理了安排施工时序,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 ⑨施工期做到了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在建设活动结束后,施工单位做好了场地清理、植被和景观环境恢复等工作,周围景观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植物**和地形地貌等风景名胜**得到了有效保护。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铁塔附近采取了当地植被进行恢复。 ②根据现场调查,杆塔大部分位于山地,周边林木茂密,铁塔镀锌反光对周边居民视觉影响轻微,无需对铁塔统一做暗色涂装处理。 (4)管理措施 ①施工期严格划定了施工范围,未发生越界施工,未发生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 ②施工期风景名胜区内施工现场设置了保护标识牌。 ③****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项目设置有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工程制定了规范的施工作业规程,明确了施工人员生态保护要求。施工全过程未发生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及野生植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三同时”落实了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施工单位设置有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建设单位施工结束后采取了生态恢复措施,塔基恢复情况良好。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环境保护措施: (1)依据国务院批复《**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国函〔2024〕179号),该规划对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完成统一优化调整。本次验收阶段根据优化后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叠图,有4基杆塔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在红线范围内仅开展塔基定点施工,严格划定开挖作业边界、压缩扰动面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布设牵张场、施工营地、材料堆场等临时生产生活设施,所有临时施工场地统一选址于红线外部区域。 (2)施工期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场地,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收集并清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进行处置。 (3)跨越林区采取了高跨方式,减少了林木砍伐;架线施工采用了无人机展放导引绳工艺,减少了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 (4)加强施工期管理,禁止施工人员随意进入生态保护红线。 对天然林的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施工期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减少了线路穿越天然林的路径长度。 (2)减缓措施 ①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草地或灌丛;未在天然林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等。 ②施工期占用林地、灌草时,剥离表土单独堆放,并采取遮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了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期做到了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在建设活动结束后,施工单位做好了场地清理、植被和景观环境恢复等工作,周围景观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植物**和地形地貌等风景名胜**得到有效保护。 (4)管理措施 ①****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设置有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环保法规;制定了严格的施工操作程序,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未出现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②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三同时”落实了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施工单位设置有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建设单位施工结束后采取了生态恢复措施,塔基恢复情况良好。 |
| 依据国务院批复《**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国函〔2024〕179号),该规划对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完成统一优化调整。本次验收阶段根据优化后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叠图,有4基杆塔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在红线范围内仅开展塔基定点施工,严格划定开挖作业边界、压缩扰动面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布设牵张场、施工营地、材料堆场等临时生产生活设施,所有临时施工场地统一选址于红线外部区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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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 (3)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不另设弃渣场;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4)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 ①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当地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纳入当地居民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②施工过程中,基础开挖产生的临时推土堆放在施工范围内,使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清运至指定地点。经现场调查,项目场地内及周边均无施工遗留建筑垃圾。 ③线路塔基施工期间产生的多余土方按照要求堆放在施工场地区域,并采取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用于塔基周边的平整恢复,并进行了植被恢复。 ④根据现场调查,位于农田区域的主要是利用已建线路挂线,施工单位未在农田区域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现场已恢复耕种。 |
| 1 | (1)避让措施 ①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②建议线路塔基因地制宜,多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③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减缓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项目临时占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减少植被破坏。 ②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掏挖基础等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塔基周围其他区域采取铺垫措施减少扰动破坏。 ③塔基施工占用耕地、林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④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⑤尽可能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和人抬马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材料运输。确需**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⑥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⑦经过植被较好的区域时应采用高塔架设和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⑧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⑨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施工场地进行绿化恢复,施工迹地的绿化恢复过程中应完全采用当地树种、草种。 ⑩尽可能地防止机械检修废油、冲洗废水等随意排放;对工程施工废物料进行快速、集中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⑾对动植物**的保护主要是建议做好宣传,加强项目区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杜绝一切不利于动植物生存繁衍的活动,特别是破坏生境的活动。 ⑿针对有可能突发的环境事件,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发生事故时,按所制定的方案及时处理,杜绝有害物质造成污染事件。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土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⑤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及其附近森林**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 (1)避让措施 ①塔基处未发现动物巢穴;施工期林区范围施工时避开了动物晨昏觅食时段。 ②线路沿线杆塔使用采用了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线路沿线杆塔处恢复情况良好。 ③施工便道优先利用周边现有乡道、村道和机耕道进行设置,施工期对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了规划,现场未发现施工范围外的施工痕迹,施工期未对施工范围外的动植物造成破坏。牵张场设置在施工范围内植被稀疏的荒地,并铺设彩条布对地面进行保护,有效减少了施工期对施工范围内动植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已按照要求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现场恢复状况良好。 (2)减缓措施 ①施工期已按照设计阶段规划了施工占地,并根据施工排期合理安排了施工工序。施工期临时占地安排在荒地上,有效减少了施工期对土地及植被的破坏。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施工临时占地均已完成迹地恢复,现场恢复状况良好。 ②线路沿线杆塔使用采用了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线路沿线杆塔处恢复情况良好。基础开挖产生的临时堆土集中堆放在施工范围内的合适位置,并采取苫盖措施;根据现场调查,塔基附近已恢复绿化。 ③本项目未占用耕地,占用林地时进行了表土剥离,表土临时堆存时采取了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表土进行了回填。 ④施工期严格控制塔基施工占地范围,材料集中放置在施工范围内;牵张场设置在施工范围内植被稀疏的荒地,并铺设彩条布对地面进行保护。 ⑤施工便道优先利用周边现有乡道、村道和机耕道进行设置,对于车辆无法通行地区,采用了无人机展放导引绳工艺;**道路严格控制道路宽度,减少了占地面积,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⑥在塔基施工范围内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对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设置成斜面,使其自然排水。 ⑦在植被茂密的区域采用高塔架设,采用了无人机展放导引绳工艺;施工期采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并定期进行养护,同时加强了施工期机械设备管理,使用前对施工机械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现场未发生施工机械油料“跑、冒、滴、漏”的现象,施工期未对周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⑧施工期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在使用高噪声设备时在附近设置围栏,未在午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未在夜间施工。 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本土植被恢复,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塔基周边及施工期临时占地已进行了迹地恢复,现场已无施工痕迹。 ⑩施工人员未随意排放机械检修废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现场未发现随意扔弃的施工废料。 ⑾施工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动植物**的保护宣传,严格要求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范围内进行与施工无关的活动,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外活动。 ⑿建设单位****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结束后已按照要求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现场恢复状况良好。 (4)管理措施 ①施工期未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②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和宣传,在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未发现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外进行施工活动。 ③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文件中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已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 ⑤加强了森林**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施工期未出现危害区域生态安全的行为和事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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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铁塔靠近景点侧宜种植该地区地带性植被类型群落的优势种类,起到阻隔视线的作用。 ②根据大量已建工程经验,新架设的铁塔表面镀有金属锌,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并造成很强的视觉冲击,鉴于此,可将上述在视域内的铁塔表面处理成灰暗色或暗绿色。 (4)管理措施 ①在风景名胜区内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 ②风景名胜区内施工现场设置保护标识牌,标识风景名胜区范围和相关保护措施。 ③****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环保法规;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严禁出现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④建设单位在实施时,应按“三同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在工程实施后,还应进行生态监测:施工单位应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在工程预算中单列生态保护专项费,实施专款专用,确保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能及时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铁塔附近采取了当地植被进行恢复。 ②根据现场调查,杆塔大部分位于山地,周边林木茂密,铁塔镀锌反光对周边居民视觉影响轻微,无需对铁塔统一做暗色涂装处理。 (4)管理措施 ①施工期严格划定了施工范围,未发生越界施工,未发生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 ②施工期风景名胜区内施工现场设置了保护标识牌。 ③****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项目设置有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工程制定了规范的施工作业规程,明确了施工人员生态保护要求。施工全过程未发生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及野生植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三同时”落实了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施工单位设置有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建设单位施工结束后采取了生态恢复措施,塔基恢复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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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库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线路穿越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陆域,不得在水域中立塔,且不得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土、石等 建筑材料堆放场、临时弃渣场以及牵张场等临时设施。 (2)施工建设前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时序,尽量避开暴雨期进行挖填施工作业,防止施工产生的土方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3)开挖土石方应及时清理、合理堆放,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恢复,确保降雨时地表径流悬浮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不污染水体环境。 (4)设立警示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禁在水体周边区域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5)在水源保护区设立的杆塔基础,根据地质地形,选取杆塔基础和开挖方式,并修筑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和土石方的开挖。 (6)在水体附近施工时,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同时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 对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下一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减少线路穿越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名胜区的路径长度,减少风景名胜区内的塔基数量。 ②在输电线路塔基选址建设中,应综合考虑塔基的规模、高度、外形、色彩等与景区自然景观协调,最大程度减小工程建设对风景名胜景观的不利影响。 ③塔基应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塔型应减小空间体量,配合植被修复,降低视觉突兀。 ④杆塔竖立点要充分考虑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尽量远离景点的可视范围。 (2)减缓措施 ①避免在景区内山体就近取石取土,防止破坏山体完整性。②应尽可能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尽量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草地或灌丛,减少生物损失量;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构件预制厂、渣场、牵张场等。 ③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尽可能避开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跨越施工场;若确需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尽可能减少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跨越施工场数量和占地,跨越施工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 ④施工工地要搭建临时围栏,并因地制宜加以美化,与周边景观相协调;风景名胜区内不**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利用旅游设施或当地已有民居设施。 ⑤在风景名胜施工时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减小**施工便道对景点和景观视觉造成影响。 ⑥在风景名胜区内基础开挖时采用掏挖式基础,施工中禁止爆破,减小对景观和景点的影响;施工时间最好安排在旅游淡季,并且要保持车辆的外观整洁,运输时要用防风、遮雨棚遮盖。 ⑦在不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对铁塔进行优化处理,使其外观色彩与周围山体背景色彩相协调一致。 ⑧施工占用林地、灌草时,剥离表土应单独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留作施工区域的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和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防止生物入侵对风景名胜区内本地物种和生态系统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维护风景名胜区内的生物多样性。 ⑨单位应当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整洁;在建设活动结束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场地清理、植被和景观环境恢复等工作,确保周围景观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植物**和地形地貌等风景名胜**得到有效保护。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铁塔靠近景点侧宜种植该地区地带性植被类型群落的优势种类,起到阻隔视线的作用。 ②根据大量已建工程经验,新架设的铁塔表面镀有金属锌,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并造成很强的视觉冲击,鉴于此,可将上述在视域内的铁塔表面处理成灰暗色或暗绿色。 (4)管理措施 ①在风景名胜区内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 ②风景名胜区内施工现场设置保护标识牌,标识风景名胜区范围和相关保护措施。 ③****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环保法规;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严禁出现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④建设单位在实施时,应按“三同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在工程实施后,还应进行生态监测:施工单位应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在工程预算中单列生态保护专项费,实施专款专用,确保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能及时恢复。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环境保护措施: (1)J3、J4、J5(设计杆塔编号)塔基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施工。 (2)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材料站、取弃土点等临时场地,生活垃圾应进行收集并及时清运出生态红线外进行处置。 (3)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的方式跨越林区,避免林木砍伐;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飞艇等环境**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 (4)加强施工期管理,避免施工人员随意进入生态保护红线。 对天然林的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下一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减少线路穿越天然林的路径长度,减少天然林区内的塔基数量。 (2)减缓措施 ①应尽可能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尽量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草地或灌丛,减少生物损失量;禁止在天然林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构件预制厂、渣场、牵张场等。 ②施工占用林地、灌草时,剥离表土应单独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留作施工区域的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和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防止生物入侵对天然林区内本地物种和生态系统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维护天然林区内的生物多样性。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整洁;在建设活动结束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场地清理、植被恢复等工作,确保天然林区内林草植被、野生动植物**和地形地貌等得到有效保护。 (4)管理措施 ①****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环保法规;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严禁出现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②建设单位在实施时,应按“三同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施工单位应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在工程预算中单列生态保护专项费用,实施专款专用,确保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能及时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水库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线路不得在水域中立塔,未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土、石等建筑材料堆放场、临时弃渣场以及牵张场等临时设施。 (2)施工期加强了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时序,未在暴雨期进行挖填施工作业。 (3)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及时进行了清理、合理堆放,严格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恢复。 (4)施工期设立了警示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未在水体周边区域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5)在水源保护区的杆塔基础进行了优化,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和土石方的开挖。 (6)在水体附近施工时,加强了对含油设施的管理,未发生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未在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 对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在后续设计中,优化了铁塔设计和位置,采用一档跨越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名胜区核心区。 ②本工程塔基选址及铁塔设计阶段已充分统筹风景名胜区景观管控要求:一档跨越一级保护区。 ③塔基采用了占地面积小的基础,塔型减小了空间体量,配合植被修复,降低了视觉突兀。 ④杆塔远离了景点的可视范围。 (2)减缓措施 ①未在景区内山体就近取石取土。 ②施工临时占地面积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草地或灌丛;未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等。 ③未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跨越施工场。 ④施工工地设置了临时围栏,未在风景名胜区内**施工营地。 ⑤在风景名胜区施工时尽可能利用现有的道路作为施工便道,减少**施工便道对景点和景观视觉造成影响。 ⑥在风景名胜区内基础开挖时采用了掏挖式基础,未采取爆破措施;施工期安排在旅游淡季,保持车辆的外观整洁,运输时采取了防风、遮雨棚遮盖。 ⑦项目采用了体积较小的杆塔。 ⑧施工占用林地、灌草时,剥离表土单独堆放,并采取了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进行了植被恢复;合理了安排施工时序,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 ⑨施工期做到了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在建设活动结束后,施工单位做好了场地清理、植被和景观环境恢复等工作,周围景观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植物**和地形地貌等风景名胜**得到了有效保护。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铁塔附近采取了当地植被进行恢复。 ②根据现场调查,杆塔大部分位于山地,周边林木茂密,铁塔镀锌反光对周边居民视觉影响轻微,无需对铁塔统一做暗色涂装处理。 (4)管理措施 ①施工期严格划定了施工范围,未发生越界施工,未发生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 ②施工期风景名胜区内施工现场设置了保护标识牌。 ③****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项目设置有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工程制定了规范的施工作业规程,明确了施工人员生态保护要求。施工全过程未发生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及野生植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三同时”落实了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施工单位设置有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建设单位施工结束后采取了生态恢复措施,塔基恢复情况良好。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环境保护措施: (1)依据国务院批复《**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国函〔2024〕179号),该规划对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完成统一优化调整。本次验收阶段根据优化后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叠图,有4基杆塔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在红线范围内仅开展塔基定点施工,严格划定开挖作业边界、压缩扰动面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布设牵张场、施工营地、材料堆场等临时生产生活设施,所有临时施工场地统一选址于红线外部区域。 (2)施工期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场地,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收集并清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进行处置。 (3)跨越林区采取了高跨方式,减少了林木砍伐;架线施工采用了无人机展放导引绳工艺,减少了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 (4)加强施工期管理,禁止施工人员随意进入生态保护红线。 对天然林的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施工期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减少了线路穿越天然林的路径长度。 (2)减缓措施 ①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草地或灌丛;未在天然林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等。 ②施工期占用林地、灌草时,剥离表土单独堆放,并采取遮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了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期做到了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在建设活动结束后,施工单位做好了场地清理、植被和景观环境恢复等工作,周围景观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植物**和地形地貌等风景名胜**得到有效保护。 (4)管理措施 ①****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设置有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环保法规;制定了严格的施工操作程序,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未出现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②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三同时”落实了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施工单位设置有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建设单位施工结束后采取了生态恢复措施,塔基恢复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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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