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年处理100万吨磷石膏制硫酸副产掺混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委托****对**市****年处理100万吨磷石膏制硫酸副产掺混料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将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链接https://pan.**.com/s/1a3OajAV5QEcv5rZf87wSSg: 提取码: m4bb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177****3819
通讯地址:**市马口化工产业园
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4****8450
通讯地址:****开发区武大航域A3栋709室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