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湖北祥云绿色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磷石膏制硫酸副产掺混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审批
湖北-黄冈-武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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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年处理100万吨磷石膏制硫酸副产掺混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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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19 22:04

**市****年处理100万吨磷石膏制硫酸副产掺混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委托****对**市****年处理100万吨磷石膏制硫酸副产掺混料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将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市****年处理100万吨磷石膏制硫酸副产掺混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a3OajAV5QEcv5rZf87wSSg: 提取码: m4bb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177****3819

通讯地址:**市马口化工产业园

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4****8450

通讯地址:****开发区武大航域A3栋709室

电子邮箱:****@qq.com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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