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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北部丘岗片区配水工程(****水厂)
第2次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部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统一答复如下:
问题1:是否补充发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各分部分项工程对应的十二位项目编码表
回复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仅提供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投标人严格按照清单序号对应报价,投标文件无需填报 12 位项目编码。
问题2:若暂不补充,是否同意我方按 “序号” 列所列层级及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自行组价,结算时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项目编码为准
回复2:投标人严格依据招标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组价报价;项目编码仅用于招标人内部管理,不作为投标报价与竣工结算的对应依据;结算仅以清单序号、项目特征作为唯一匹配依据,清单项目内容及综合单价不因项目编码调整而变更。
问题3:请一并明确本项目计价所执行的计价规范版本及配套定额,以便我方准确报价。
回复3:本项目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配套采用水总〔2024〕323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以及****建设厅发布的 《**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24) 等九项专业定额;投标人投标报价可自主选用企业定额,不受上述定额约束。
问题4: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还是全费用综合单价,请明确单价形式及费用组成。
回复4: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
本答疑回复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