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随州市曾都区2025年度第75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审批
湖北-随州-曾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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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度第75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4-30 17:00

****政府:

你区《关于**市**区2025年度第75批次(增减挂钩) 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征收****社区农民集体农用地1.2012 公顷(含耕地1.0967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012 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你 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的意见》(鄂土资发〔2011〕71号)和《******厅关于改 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服务乡村**的通知》(鄂土资发〔2018〕7号)的要求规范管理。

二、你区接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做好土地征收的实施工作。****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鄂政发〔2023〕16号),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对征收土地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厅、******建设局备案。

四、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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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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