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林荫大道和紫霄大道交汇处111.7亩土地收储场地平整项目林荫大道和紫霄大道交汇处111.7亩土地收储场地平整项目EPC总承包(HBSY-202610SZ-018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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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林荫大道和紫霄大道交汇处111.7亩土地收储场地平整项目林荫大道和紫霄大道交汇处111.7亩土地收储场地平整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6-10-21 18:4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林荫大道和紫霄大道交汇处111.7亩土地收储场地平整项目林荫大道和紫霄大道交汇处111.7亩土地收储场地平整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荫大道和紫霄大道交汇处111.7亩土地收储场地平整项目****改革局以茅发改审核[2026]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区鸳鸯乡林荫大道与紫霄大道交汇处西北侧地块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约74456平方米(折合约111.7亩)场地平整工程、截水沟工程、道路恢复工程和配套的技术服务等,场地总挖方量约190.6万立方米,总填方量约1.6万立方米,剩余土石方量外运至快速路沿线弃土场,运距约7公里。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程材料采购、交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8
合同估算价:9600.00万元
2.3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4)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五年承接过 1 项(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投资额不低于6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的总承包EPC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一级注册建筑师;③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④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⑤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家;(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6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路4号
地址:
**市**区**路京华新天地8号楼8楼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张鹏
项目负责人:
井凌凌
电话:
0719-****654
电话:
151****677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市****建设局
地址:
**市**南路15号
电话:
0719-****371
传真:
0719-****371
邮政编码:
442000
2026年10月21日
备注: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1
招标公告
【十堰市中心】林荫大道和紫霄大道交汇处111.7亩土地收储场地平整项目林荫大道和紫霄大道交汇处111.7亩土地收储场地平整项目EPC总承包(HBSY-202610SZ-018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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