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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位于龙王镇杨庄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1. 权利人:**众****公司
2. 地块位置:龙王镇杨庄村
3. 出让合同编号:****
4. 土地面积:12387.08平方米
5. 土地用途:仓储用地
6. 使用权类型:出让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对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异议的,请向**市****规划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
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后依据新规划挂牌出让。
四、上述被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应及时解除抵押合同,****中心办理注销土地抵押登记手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收回范围内的土地不再办理转让、土地登记(本公告要求办理的注销登记除外)等手续。
土地收回公告发布后,**众****公司****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手续。
五、上述范围内的土地应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方可依法另行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