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募**县全民健身公园游泳馆运营商公告
为充分发挥**县全民健身公园游泳馆公共体育**效能,提升场馆公共服务水平、运营管理能力与市场化运营效益,****(以下简称“招募人”)作为招募主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县全民健身公园游泳馆运营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全民健身公园游泳馆坐落于****社区憩山巷1号,202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7269.46㎡,设有标准比赛泳池,馆内配备独立的循环水处理系统与恒温加热设备,并配有更衣室、淋浴间。配套设施齐全,运营条件成熟,区位条件良好,具备稳定客流基础,可开展大众健身、游泳赛事、青少年游泳培训、体育配套商业等经营活动,拥有良好的体育消费及赛事经营条件。
二、招商标的及运营范围
本次招商标的为**县全民健身公园游泳馆整体运营。运营商在招募人监督下,独立对外运营游泳场馆,具体运营范围:
1.场馆日常运营管理:负责游泳馆对外开放、场地预约、会员体系管理、设施设备日常巡检维护、水质管理、安全管理、救生保障、环境卫生、人员管理等全部日常运营工作,承担运营期间人员、耗材、维保、保险等相关运营成本。
2.赛事与群众文体活动组织:策划、承办各级各类游泳赛事、群众健身活动、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及相关文体交流活动。
3.体育培训服务:开展游泳技能培训、青少年游泳训练营、大众游泳普及等体育培训业务。
4.配套商业经营:在招募人授权范围内,对配套商业用房进行运营,业态须符合体育配套定位,不得挤占或改变体育主体功能空间。
三、运营商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体育赛事组织策划、游泳培训等相关业务。
2.运营经验:具备3年及以上游泳场馆运营管理经验。
3.专业团队:配备具备体育赛事策划、场馆运维管理、游泳教练、救生安全员等持证专业人员。其中,教练、救生人员须持有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4.信用状况:企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经营异常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无重**全责任事故记录。
四、运营合同细则
1.运营期限:运营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后,招募人有权重新开展公开招募,原运营商享有优先续约权。
2.运营模式:运营商在招募人监督下,独立对外运营游泳场馆,不得改变场馆用途、功能等,运营商自负盈亏,按年度向招募人支付场馆费用。
3.场馆费用:采用年度保底场馆费用+营收提成场馆费用模式。
4.年度保底场馆费用: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年)。
5.营收提成场馆费用规则(以场馆全部税前营业总额为核算基数):
(1)年营业总额 0-100 万元(含):收取保底场馆费用 26 万元;
(2)年营业总额100万元-200万元(含):除收取保底场馆费用外超出100万元部分,按3%计提提成场馆费用;
(3)年营业总额200万元以上:除收取保底场馆费用外超出100万元部分,按3%计提提成场馆费用;超出200万部分按2%计提提成场馆费用。
示例:若年营业总额为230万元,则当年应支付场馆费用为26万元+100万元×3%+30万元×2%=29.6万元。
6.履约保证金:签订运营合同当日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合同期满,运营商无违约、无欠费、无设施损坏赔偿事项,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存在违约情形,招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抵扣相应费用。
7.公益开放义务:运营商须严格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配合完成每年度低免开放考核,其中,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天数一般不少于330天、每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长不少于35小时;积极配合全民健身公益活动、政府指令性赛事、公益性培训等工作,公益开放方案须报招募人审核同意并对外公示。
8.接纳存量会员:运营商承接场馆运营后,须免费无条件承接场馆原有存量会员(次卡、年卡),保障原有会员剩余服务权益完整兑现。承接存量会员产生的全部成本由运营商自行承担,存量会员总量、剩余权益期限等信息在现场踏勘时予以披露。
9.营收监管要求:运营商必须统一使用招募人指定收银系统,场馆内全部经营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门票、会员、培训、场地租赁、配套商业等所有收入)须如实录入系统,完整建立经营台账。严禁私设收款码、现金截留、账外收款、隐瞒营业收入等行为。
10.安全责任:运营商是场馆运营期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台账全面落实游泳场所安全管理、水质检测、应急预案、人员保险等工作,承担运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
11.能耗补贴:鉴于运营商在场馆运营期间,须履行公益开放义务、接纳存量会员等义务,招募****商场馆水、电能耗费用补贴40万元,场馆水、电能耗费用超出40万元部分由运营商自行承担,若场馆年度水、电能耗费用不足40万元的,由招募人据实补贴。
12.运营费用:场馆的全部运营费用由运营商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耗材、物业管理费、水电能耗费用、保险等;场馆内设施设备非人为损坏单次维修费1000元及以下由运营商承担,单次维修费超过1000元的,由招募人承担。
13.合同解除触发条款:
(1)****体育场馆低免开放,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分数60分以下的;
(2)运营商在运营期间存在擅自停业、私自转包分租、私设收款渠道、刻意隐瞒营业收入、重**全事故情形之一的;
(3)合同期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场馆费用的。
五、招募流程
1.发布公开招募公告;
2.意向运营商在规定报名时段现场报名,提交全套报名资料;
3.招募人统一组织意向运营商现场踏勘,披露存量会员情况,开展一对一商务沟通;
4.****小组,对报名的意向运营商开展资格审查;
5.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运营商从企业经营实力、运营实施方案、从业经验、履约保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得分高低评审中选候选运营商,若仅1家有效响应,评审得分需达到75分以上;
6.评审确定中选候选运营商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中选运营商签订正式运营合同。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2日10:00—2026年10月28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中心13****集团有限公司1305****酒店旁)
3.报名资料:提交全套纸质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委托报名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1)公开招募**县全民健身公园游泳馆运营商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3年游泳馆运营合同、场馆实景照片、行业荣誉证书;
(5)企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6)企业持证专业人员证书;
(7)“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截图;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承诺书;
(8)完整项目运营方案:须包括游泳馆日常运营管理方案、公益义务履行方案、赛事与培训运营方案、安全应急管理方案;
(9)本项目拟配备和投入人员名单或承诺书;
(10)场馆费用支付承诺书;
(11)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12)存量会员接纳承诺书。
报名资料不完整、未加盖公章的,招募人不予受理报名。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在“**新闻网”网站、“**发布”公众号“浪漫**”公众号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募人:****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6****395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