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审批投资〔2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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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能智光**市**区一期
14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公司:
报来《湖******公司关于核准湖**能智光**市**区一期140MW风电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公司《关于评估资料汇编(中节能鄂咨文〔2026〕45号)》,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能源结构,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同意实施湖**能智光**市**区一期140MW风电项目(项目代码:****)。湖******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区欧庙镇、尹集乡等区域。
三、建设规模。湖**能智光**市**区一期140MW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40MW,规划28个风机点位,5个为备选。项目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6.25MW和3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2MW/24MWh储能(升压站)+100MW/200MWh储能(储能站),**2座110kV升压站,分别位于场区升压站和储能站(本次项目不包含送出线路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81609.62万元,其中企业自有资本金16321.93万元,占总投资的20%;****银行贷款解决。
五、根据湖******公司申请并承诺的该项目“年能耗量为消耗电能245.50万千瓦时,按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进行折算,年消耗标准煤为301.72吨”的信息,该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行业目录范围,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六、项目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七、请湖******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节能、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生产。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进一步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决算工程造价为准。
八、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规范招标行为。具体核准意见见附件。
九、项目的相关文件包括《****能源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发电项目名单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5〕44号)、《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5年第二批43****电站项目协调服务工作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5〕45号)、《******规划局**分局关于商请办理湖**能智光**市**区一期140MW风电项目供地方式的复函》(2026年4月15日)。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鄂政发〔2017〕25号)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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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湖**能智光**市**区一期140MW风电项目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测 | √ |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核准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同意。请业主按照核准意见表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注意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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