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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提供,该单****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我单位对清能****公司废碱**综合利用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碱**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清能****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省**市鄂**凡口街道旭光村旭光大道和吉祥路交汇处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原厂房内建一条8000吨/年的废碱**综合利用产线。通过对废碱进行收集、搅拌、中和沉淀后,对上清液和沉淀物分别外售**综合利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能****公司
联系人:童经理 联系电话:139****7950
地址:**市鄂**凡口街道旭光村旭光大道和吉祥路交汇处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然****公司
地址:**省******中心1101
联系人:许春鹏 联系电话:130****487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