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会地点:****交易中心市民之家4楼开标大厅
确认书编号:
拍卖人:**** 买受人:****
拍卖师: 霍虹 代理人:
记录员: 杨静怡 竞买号:108
第号竞买人于 2026 年 10月20 日15时在拍卖人举办的 房地产 拍卖会上,竞得如下标的,成为该拍卖品的法定买受人:
| 拍卖序号 | 拍 卖 标 的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第 一联 : 拍卖人 |
| 1 | 位于**市****工业园特种玻璃生产建设项目1幢的房屋及****公司资产),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约13,806.47㎡(含冷加工车间、办公室、门卫室等),其中已办理不动产权证面积约13,761.19㎡,门卫室约45.28㎡未办理权属证明;围墙、地坪等附属设施;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约42,879.70㎡,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7年6月27日,权利性质为出让,以上标的以现状整体拍卖。 | / | 以现状为准 | |
| 成交金额 | (大写) : 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玖万陆仟陆佰捌拾陆元整 ¥: 1969.6686万元 | |||
| 佣金金额 | (大写) : / ¥: / 元 | |||
| 总金额 | (大写) : 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玖万陆仟陆佰捌拾陆元整 ¥: 1969.6686万元 | |||
1、买受人了解《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并认真阅读了本次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和有关规定,自愿遵守执行,承认拍卖结果,当场签署本确认书。
2、拍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竞买协议》是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3、拍卖成交款的交付与拍卖标的的交割按照《竞买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
4、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进行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因拍卖人失密而造成买受人损失的,拍卖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5、买受人在提取成交拍卖物时,应对拍卖物进行验收。若发现拍卖物与拍卖资料不符或与展示的标的不一致,应当场向拍卖人提出,拍卖人应予解决。
6、其他约定: /
7、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8、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拍卖人(签章): 霍虹 买受人(签章):
2026 年 10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