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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年产300吨吡咯烷酮羧酸盐、1000吨溴化十二烷、200吨氮酮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0吨吡咯烷酮羧酸盐、1000吨溴化十二烷、200吨氮酮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工业园7号路以北、3号路以东、6号路以南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投资5000万元,**一栋办公楼,一栋生产车间和一栋仓库,配备相应生产设备与环保设备等,建成后达到年产300吨吡咯烷酮羧酸盐、1000吨溴化十二烷、200吨氮酮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181 7143 8155
邮箱:****@qq.com
地址:****工业园7号路以北、3号路以东、6号路以南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黄朝晖 联系电话:181 8659 5779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门市玲莉物流园5楼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