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智能电子雕刻制版及激光雕刻制版项目

审批
湖北-咸宁-嘉鱼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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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322MACJWYR05M樊文博
樊文博**省**市**县
******园区三路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全自动智能电子雕刻制版及激光雕刻制版项目****
2021版本:070-C3542-C3542-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省**市**县 ******园区三路
经度:113.951570 纬度: 29.944630****环境局
2025-04-30
咸环审〔2025〕20号****2322MACJWYR05M001V
2026-04-1712000
651.5****
****2322MACJWYR05M******公司
****1202MA487XTQ7L******公司
****1202MA487XTQ7L2026-04-18
2026-04-282026-07-28
2026-09-142026-10-16
网站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建设5条凹版印刷全自动电子雕刻版辊智能制造生产线、1条凹版印刷全自动激光雕刻版辊智能制造生产线及1条半自动线(含电子雕刻和激光雕刻单元),年产凹印版辊37.6万支。实际建成凹版印刷1条全自动电子雕刻版辊智能制造生产线及1条半自动线(含电子雕刻和激光雕刻单元),设计产能为年产凹印版辊11.2万支(折合5.6万m2)。环评设计1条全自动激光雕刻版辊智能制造线,实际未建设。
企业实行分期建设、阶段性投产。本次为阶段性验收,剩余产能将待后续建设完成后另行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主要是采用钢管、钢板等作为原材料生产各种类型的凹印版辊,主要可以分为基体辊筒机加工单元、电镀铜单元、电子雕刻/激光雕刻单元、电镀铬单元、凹样检验、包装入库、退铬单元(主要处理次品及返厂件)等。(1)本项目产品为凹印版辊; (2)实际建设内容半自动机加工单元增加2台车床、1台钻床设备,占地面积增大,但厂区总机加工设备未超过环评设计阶段。半自动制版线中半自动镀铜单元增加1台酸铜机,2台研磨机,但半自动线镀铜产能不改变;半自动电子雕刻单元增加8台电雕机,半自动激光雕刻单元减少1台激光雕刻机,但厂区总电雕机数量未超过环评设计阶段,半自动镀铬单元多1个镀铬机,但厂区总镀铬机未超过环评设计阶段。
主要生产设备、原辅料、燃料及生产工艺与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不涉及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车间内生产线对应设备数量及布局略微调整。实际建设内容半自动机加工单元增加2台车床、1台钻床设备,占地面积增大,但厂区总机加工设备未超过环评设计阶段。半自动制版线中半自动镀铜单元增加1台酸铜机,2台研磨机,但半自动线镀铜产能不改变;半自动电子雕刻单元增加8台电雕机,半自动激光雕刻单元减少1台激光雕刻机,但厂区总电雕机数量未超过环评设计阶段,半自动镀铬单元多1个镀铬机,但厂区总镀铬机未超过环评设计阶段。变动后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因本次属于阶段性验收,因此不构成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 ①含铬废水:设置12m3/d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废水调节池+高效物化除铬系统+中和+化学沉淀+砂滤+炭滤+保安过滤+超滤+RO系统+MVR蒸发器”。RO产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线(电镀铬单元的镀铬前脱脂工序、半自动镀铬清洗以及退铬清洗工序),RO浓水经MVR蒸发系统处理后的冷凝水全部回用于铬酸雾喷淋净化塔用水,产生的MVR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委外处理。 ②含铜废水:设置25m3/d含铜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废水调节池+高效物化除铜系统+化学沉淀+砂滤+碳滤+超滤”,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处理厂收****园区污水管网。 ③脱脂废水:设置10m3/d脱脂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废水调节池+高效物化处理系统(混凝+沉淀)+化学沉淀+砂滤”,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处理厂收****园区污水管网。 ④铬抛光废水:设置10m3/d的铬抛光废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袋滤+超滤+纳滤”,处理后回用于电镀铬后的铬抛光工序,该系统排出的浓水进入MVR蒸发系统进一步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委外处理,冷凝水全部回用于铬酸雾喷淋净化塔用水。 ⑤钢研磨废水:设置处理能力140m3/d烛式过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基体辊筒机加工单元的钢辊研磨工序。 ⑥铜研磨废水:设置处理能力100m3/d烛式过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电镀铜单元的铜层研磨工序。 ⑦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进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2)废气 ①机加工单元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25m高DA006排气筒; ②自动电子雕刻制版线1#~4#镀铜单元产生的硫酸雾经整体密闭+槽边抽风+喷淋吸收塔(1套)+1根25m高DA001排气筒 ③自动电子雕刻制版线5#镀铜单元、自动激光雕刻制版线镀铜单元、半自动线镀铜单元产生的硫酸雾、盐酸雾经整体密闭+槽边抽风+喷淋吸收塔(1套)+1根25m高DA002排气筒; ④自动电子雕刻制版线1#~4#镀铬单元产生的铬酸雾、硫酸雾经整体密闭+槽边抽风+二级凝聚回收喷淋吸收塔(1套)+1根25m高DA003排气筒; ⑤自动电子雕刻制版线5#镀铬单元、自动激光雕刻制版线镀铬单元、半自动线镀铬单元、退铬单元、自动激光雕刻单元、半自动激光雕刻单元产生的铬酸雾、硫酸雾经整体密闭+槽边抽风+二级凝聚回收喷淋吸收塔(1套)+1根25m高DA004排气筒; ⑥自动激光雕刻单元涂胶,半自动激光雕刻单元配胶、挂胶,凹样单元,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过整体密闭+负压集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⑦湿式机加工油雾经过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后无组织排放; ⑧电子雕刻、激光雕刻工序粉尘经过自带粉尘回收装置后无组织排放。 设置6个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排气筒高度均为25m。 分区防渗,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生产车间镀铜单元、镀铬单元、雕刻单元、打样单元、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化粪池、污水管道布置区域、循环水池、废水沟渠和事故沟等。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废铁屑临时存放在50m2铁屑池,铁泥临时存放在12m2的铁泥库房,****公司回收处理;研磨铜泥、雕刻铜屑临时存放在20m2铜泥池,****公司回收处理;废铜皮临时存放在8m2铜皮暂存区,****公司回收处理;废金属边角料临时存放在30m2金属边角料存放区,****公司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临时存放在24m2废包装纸皮存放间,****公司回收处理;废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BOPP膜等其他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存放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处理;纯水制备系统树脂及反渗透膜、废砂轮由厂家回收处理。 废滤芯、含铜废槽液、含铬废槽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铜污泥、含铬污泥、脱脂污泥、MVR浓缩液、脱脂废液、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海绵、废抹布、手套,废水处理系统废过滤介质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废擦拭纸、含铬废抛光带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则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池400m3、初期雨水池200m3,在厂区内集、排水系统管网中设置排污闸板。(1)废水 实际建设中含铜废水、脱脂废水合并处理,处理能力为12t/d,处理工艺为“废水调节+高效物化除铜系统+化学沉淀+砂滤+碳滤+超滤”,该工艺与环评设计工艺相比将脱脂废水合并含铜废水一同处理,脱脂废水主要为钢棍脱脂后的清洗废水,钢棍脱脂环节使用碱性电解脱脂剂(氢氧化钠),日产生量小于1t/d,故清洗废水主要呈碱性。处理工艺中已设计了废水pH调节,合并处理具有可行性。钢研磨废水和铜研磨废水由环评阶段的烛式过滤系统变为了废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后分别回用于基体辊筒机加工单元的钢辊研磨工序、电镀铜单元的铜层研磨工序,均不外排。变动之后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水排放量或主要污染物也未增加,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变化且不利影响减轻,因此不构成重大变动。 (2)废气 ①实际建成的自动电子雕刻制版线1#镀铜单元、半自动线镀铜单元、半自动激光雕刻单元产生的硫酸雾和盐酸雾废气,采取整体密闭+槽边抽风+喷淋吸收塔(1套)+1根25m高DA001排气筒; ②自动电子雕刻制版线1#镀铬单元、半自动线镀铬单元、退铬单元产生的硫酸雾和铬酸雾废气,采取整体密闭+槽边抽风+二级凝聚回收喷淋吸收塔(1套)+1根25m高DA002排气筒; ③半自动激光雕刻单元配胶、挂胶,凹样单元,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采取整体密闭+负压集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④机加工单元颗粒物原环评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现阶段激光切割机、双头焊自带粉尘回收装置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⑤湿式机加工油雾经过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后无组织排放; ⑥激光切割机、双头焊自带粉尘回收装置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实际建设中,激光切割机、双头焊机均配套自带一体化烟尘净化装置,含尘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捕集罩就近捕集、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自带净化装置采用捕集罩就近布置、就地净化的方式,将产尘点与净化装置之间的管路长度缩短至最低,避免了长距离管道输送过程中的粉尘沉积和二次扬尘问题。自带净化装置其实际收集效率通常高于环评中按集中收集系统设计的90%,本次收集效率取值95%;采用“重力沉降+滤芯表面过滤”工艺,实际除尘效率≥95%,本次按照95%计,净化后气体中颗粒物浓度可控制在10~20mg/m3以内。综上所述,验收阶段,机加工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为0.38t/a。因原环评报告设计阶段计算的机加工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1.174t/a。该变动未导致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不构成重大变动。验收监测数据(见本报告9.2.2节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厂界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0.23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达标情况良好。 废水、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未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设置废气排气筒DA001、DA002、DA003一般排放口,排气筒高度均为25m,不涉及新增主要排放口。 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厂区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生产车间镀铜单元、镀铬单元、雕刻单元、打样单元、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化粪池、污水管道布置区域、循环水池、废水沟渠和事故沟)、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其中废滤芯、含铜废槽液、含铬废槽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铜污泥、含铬污泥、脱脂污泥、MVR浓缩液、脱脂废液、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海绵、废抹布、手套,废水处理系统废过滤介质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废擦拭纸、含铬废抛光带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市英****公司处置; 废铁屑临时存放在50m2铁屑池,铁泥临时存放在12m2的铁泥库房,****公司回收处理;研磨铜泥、雕刻铜屑临时存放在20m2铜泥池,****公司回收处理;废铜皮临时存放在8m2铜皮暂存区,****公司回收处理;废金属边角料临时存放在30m2金属边角料存放区,****公司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临时存放在24m2废包装纸皮存放间,****公司回收处理;废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BOPP膜等其他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存放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处理;纯水制备系统树脂及反渗透膜、废砂轮由厂家回收处理。 厂房、员工休息区均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池400m3、初期雨水池200m3,在厂区内集、排水系统管网中设置排污闸板。
本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内容相比有变动。实际建设中含铜废水、脱脂废水合并处理,处理工艺为“废水调节+高效物化除铜系统+化学沉淀+砂滤+碳滤+超滤”,该工艺与环评设计工艺相比将脱脂废水合并含铜废水一同处理,脱脂废水主要为钢棍脱脂后的清洗废水,钢棍脱脂环节使用碱性电解脱脂剂(氢氧化钠),日产生量小于1t/d,故清洗废水主要呈碱性。处理工艺中已设计了废水pH调节,合并处理具有可行性。钢研磨废水和铜研磨废水由环评阶段的烛式过滤系统变为了废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后分别回用于基体辊筒机加工单元的钢辊研磨工序、电镀铜单元的铜层研磨工序,均不外排。变动之后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水排放量或主要污染物也未增加,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变化且不利影响减轻,因此不构成重大变动。 废气处理设施变动。实际建设中,激光切割机、双头焊机均配套自带一体化烟尘净化装置,含尘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捕集罩就近捕集、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自带净化装置采用捕集罩就近布置、就地净化的方式,将产尘点与净化装置之间的管路长度缩短至最低,避免了长距离管道输送过程中的粉尘沉积和二次扬尘问题。自带净化装置其实际收集效率通常高于环评中按集中收集系统设计的90%,本次收集效率取值95%;采用“重力沉降+滤芯表面过滤”工艺,实际除尘效率≥95%,本次按照95%计,净化后气体中颗粒物浓度可控制在10~20mg/m3以内。综上所述,验收阶段,机加工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为0.38t/a。 因原环评报告设计阶段计算的机加工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1.174t/a。该变动未导致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不构成重大变动。验收监测数据(见本报告9.2.2节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厂界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0.23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达标情况良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三、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68 t/a、NH3-N 0.07t/a。****环境局****分局已对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出具替代来源审核意见,企业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指标为:颗粒物1.576t/a、挥发性有机物4.012t/a,在生产时应加强管控,不得超总量排放。项目COD、NH3-N总量指标已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43 0.68 0 0 0.43 0.43
0 0.043 0.07 0 0 0.043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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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894 4.012 0 0 0.894 0.89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含铬废水处理系统 RO产水回用于生产线,MVR冷凝水全部回用,MVR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委外处理 规模为10m3/d,废水调节池+高效物化除铬系统+中和+化学沉淀+砂滤+炭滤+保安过滤+超滤+RO系统+MVR蒸发器 全厂生产废水排放口总铬、六价铬未检出
2 含铜废水、脱脂废水处理系统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规模为12m3/d,处理工艺为:废水调节池+高效物化除铜系统+化学沉淀+砂滤+碳滤+超滤 ****处理站的含铜废水和脱脂废水处理系统进水口、出水口监测浓度(表9.2-2),铜出水浓度为0.066~0.198mg/L设计去除效率99%;COD出水浓度为17~47mg/L设计去除效率95%;氨氮出水浓度为0.609~1.43mg/L设计去除效率90%。 氨氮的去除效率小于设计去除效率,主要影响因素有生化、混凝效果、水力负荷、温度温差、污染物进水浓度等问题,本项目废水中氨氮去除效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由于污染物进水浓度较低,不影响废水设计出水水质和总量控制指标,满足污染物处理要求。 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DW001)废水监测评价结果详见表9.2-3,监测评价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DW001)出水pH值在6.7~6.9之间,悬浮物日均最大值为8mg/L,COD日均最大值为45mg/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1.38mg/L,总磷日均最大值为0.42mg/L,总氮日均最大值为3.68mg/L,石油类日均最大值为0.31mg/L,氟化物日均最大值为0.22mg/L,总铜日均最大值为0.107mg/L,铁日均最大值为0.06mg/L,铝日均最大值为0.149mg/L。生产废水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
3 铬抛光废水处理系统 回用于电镀铬后的铬抛光工序,该系统排出的浓水进入MVR蒸发系统进一步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委外处理,冷凝水全部回用于铬酸雾喷淋净化塔用水 袋滤+超滤+纳滤 回用,不外排
4 钢研磨废水循环处理系统 回用于基体辊筒机加工单元的钢辊研磨工序 钢研磨废水循环处理系统 回用,不外排
5 铜研磨废水 回用于电镀铜单元的铜层研磨工序 铜研磨废水循环处理系统 回用,不外排
6 生活污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隔油池、化粪池 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DW002)废水监测评价结果详见表9.2-4,监测评价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DW002)出水pH值在7.1~7.3之间,悬浮物日均最大值为151mg/L,COD日均最大值为370mg/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23.3mg/L,总磷日均最大值为3.32mg/L,BOD5日均最大值为116mg/L,动植物油类日均最大值为3.16mg/L。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硫酸雾、盐酸雾废气处理系统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 实际建成的自动电子雕刻制版线1#镀铜单元、半自动线镀铜单元、半自动激光雕刻单元产生的硫酸雾和盐酸雾废气,采取整体密闭+槽边抽风+喷淋吸收塔(1套)+1根25m高DA001排气筒 验收检测期间,酸雾废气排气筒(DA001)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硫酸雾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6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8mg/m3,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 含铬酸雾废气处理系统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 实际建成的自动电子雕刻制版线1#镀铬单元、半自动线镀铬单元、退铬单元产生的硫酸雾和铬酸雾废气,采取整体密闭+槽边抽风+二级凝聚回收喷淋吸收塔(1套)+1根25m高DA002排气筒 验收监测期间,含铬废气排气筒(DA002)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硫酸雾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4mg/m3、铬酸雾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27mg/m3,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 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0kg/h)要求 半自动激光雕刻单元配胶、挂胶,凹样单元,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采取整体密闭+负压集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3)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535kg/h。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 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0kg/h)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主要有激光切割机、卷管机以及各类机加工设备、电镀设备、电子雕刻机等设备,以及配套的风机、冷却塔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音、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1~▲4昼间噪声在55.5dB(A)~60.6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1~▲4夜间噪声在44.8dB(A)~53.9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土壤、地下水的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各种工艺设备、管道、阀门完好,废水不发生渗漏。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生产车间镀铜单元、镀铬单元、雕刻单元、打样单元、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化粪池、污水管道布置区域、循环水池、废水沟渠和事故沟等重点防渗区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其他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强化监控手段,及时检查及维护各类事故应急设施,确保事故发生时各类废水、废液能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置,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土壤、地下水的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各种工艺设备、管道、阀门完好,废水未发生渗漏。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生产车间镀铜单元、镀铬单元、雕刻单元、打样单元、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化粪池、污水管道布置区域、循环水池、废水沟渠和事故沟等重点防渗区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其他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强化监控手段,及时检查及维护各类事故应急设施,确保事故发生时各类废水、废液能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置,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措施。废滤芯、含铜废槽液、含铬废槽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铜污泥、含铬污泥、脱脂污泥、MVR浓缩液、脱脂废液、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海绵、废抹布、手套,废水处理系统废过滤介质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废擦拭纸、含铬废抛光带等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产生量应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妥善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金属边角料、废焊渣、废铁屑、研磨铁泥、研磨铜泥、雕刻铜屑、废砂轮、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纯水制备系统树脂及反渗透膜、废BOPP膜、废铜皮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要求申报登记,实施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措施。废滤芯、含铜废槽液、含铬废槽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铜污泥、含铬污泥、脱脂污泥、MVR浓缩液、脱脂废液、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海绵、废抹布、手套,废水处理系统废过滤介质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废擦拭纸、含铬废抛光带等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产生量应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委托****、**市英****公司妥善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金属边角料、废焊渣、废铁屑、研磨铁泥、研磨铜泥、雕刻铜屑、废砂轮、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纯水制备系统树脂及反渗透膜、废BOPP膜、废铜皮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要求申报登记,实施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按照“单元-厂区-园区”原则,建立地表水风险三级防控体系,车间内设置架空托盘、导流沟,设置事故应急池,其有效容积能满足事故应急需求,雨水排口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关闭阀),确保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加强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按照“单元-厂区-园区”原则,建立地表水风险三级防控体系,车间内已设置架空托盘、导流沟,设置了400m3事故应急池,其有效容积能满足事故应急需求,雨水排口设置了紧急切断装置(关闭阀),确保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加强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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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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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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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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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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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项目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标志牌。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污染物排放口须设置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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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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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