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我局决定在全县推行规划许可业务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推行电子证照为规划许可“一书三证一核实”,具体包括: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含村民个人建房);
(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涉密项目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适合电子化管理的,按原有模式核发纸质证照。
二、启用时间
自2026年9月15日起,**县全面推行规划许可业务电子证照。
三、电子证照法律效力
上述电子证照加盖****电子签章,证照内嵌核验二维码,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生成,与纸质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用于工程建设审批、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办理、社会经营活动等各类场景,支持跨部门互认共享,可作为办事受理、归档存档的合法凭证。
四、申报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任一渠道申报办理规划许可业务:
(一)线上办理
登录**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cn/),进入“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专区,跳转至**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交相关规划许可业务申请材料,线上完成业务办理。
(二)线下办理
申请人****服务中心工建综合窗口,现场提交材料办理规划许可相关业务。业务办结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照,同步归集至市级电子证照库,实现数据共享互通。
五、电子证照获取途径
项目审批办结后,建设单位、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查询、查看、下载、打印电子证照:
1、**政务服务网:登录**政务服务网,进入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点击“审批结果及证照”,检索对应申报项目,展开项目条目后,即可下载对应电子证照文件。
2、鄂汇办 APP:登录“鄂汇办”APP,进入“我的卡包/我的证照”栏目,查询下载本人、本单位名下电子证照。
六、电子证照的应用
1、****服务部门、****事业单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认可电子证照效力,不得要求办事对象重复提交纸质证照。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内办理业务,可直接调用电子证照库数据,免于上传证照复印件。
2、电子证照真伪可扫描证照内置二维码核验,读取规划许可及附件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电子证照。
3、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纸质证件的,可使用下载后的电子证照自行打印,打印版本与电子证照正本一致,具备同等效力。
七、其他事项
推行电子证照后,我局将持续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办理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证照下载等问题,****中心工建综合窗口现场咨询,或拨打业务咨询电话咨询。(咨询电话:****12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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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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