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提问,答复如下:
疑问1、关于既有系统的扩容与接口。招标范围含“新增10kV高压变频配电系统,扩容DCS控制系统”。请提供既有DCS的品牌、型号。
答复1:经核实,厂区既有DCS系统品牌为和利时,型号为K系列。本次招标范围中的“扩容DCS控制系统”,系在既有DCS系统基础上实施扩容改造,投标人提供的扩容设备及方案应能与既有DCS系统实现兼容对接(含通讯协议、数据接口等,并满足数据通讯及联锁控制等功能性要求)。上述品牌型号信息系对项目现状的客观告知,用于投标人开展兼容性评估及报价核算,不构成对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的限定;投标人所投扩容设备品牌不限,凡能与既有DCS系统实现兼容对接或达到其同等功能性能要求的产品均可投标。投标人亦可提出对既有DCS系统实施整体升级替代的方案,但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功能、性能及烟气监测数据实时直连县城管、生态环境监管平台等接口要求。
疑问2、P28《第二册初步设计图纸》图纸显示SGH蒸汽换热器所用汽源来自锅炉汽包,请明确该蒸汽温度压力参数。
答复2:蒸汽参数:6.8MPa,280℃。
疑问3、P68《第一册初步设计总说明》第五章(五)第2条初步布置方案提到“利用现有的引风机基础,复核后改造”,与其他章节拆除引风机基础的描述不统一,请明确引风机基础是否需要全部拆除
答复3:经核对,《第一册初步设计总说明》第五章相关章节对引风机基础的处理表述侧重点不同:(三)拆除方案表述为拆除1#、2#引风机本体、风机部分基础及布袋出口至烟囱进口段烟道及相应支架;(五)**方案第2条初步布置方案表述为利用现有的引风机基础,复核后改造(1#、2#引风机按设计增设公用机架);(六)结构专业设计措施明确新增高压变频引风机采用独立钢筋混凝土基础设计。上述表述并不矛盾。处理原则如下:既有引风机基础经结构复核,满足改造利用条件的,予以改造利用;不满足改造利用条件或与**独立基础布置冲突的,按设计拆除;新增高压变频引风机基础按设计采用独立钢筋混凝土基础。具体实施以施工图深化设计及现场复核结果为准,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据此报价。
疑问4、请明确SCR配电柜、引风机变频器及原DCS位置,以便核算新增供电、控制电缆长度。
答复4:SCR配电柜、引风机变频器及既有DCS系统的布置位置详见《第二册初步设计图纸》设备布置图。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及上述图纸自行核算新增供电、控制电缆长度并报价。
疑问5、请明确现有管线、电缆及电缆沟等需要迁移改造部位工作量清单。
答复5:本项目拆除工程已明确“拆除并移位原烟囱附近妨碍施工的地下预埋管线及电缆沟等”,具体迁移改造部位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投标总价为固定总价,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及图纸自行核实、核算并报价。
疑问6、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章节勾选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银行保函格式。请问: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内该保函格式页面是否不需要填写内容,仅标注本项目不适用即可。
答复6:不需要填写,该保函格式页无需填写,留白即可。
原定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时00分现延期至2026年11月9日9时00分。
****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