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公司关于审批****** 220****电站楚烽化工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的申请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对《******220****电站楚烽化工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20****电站楚烽化工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代码:****)位于**市**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220kV变电站本期拆除站内220kV旁路AIS间隔,并在该位置**220kV的HGIS出线间隔1个。
二、《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中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禁止外排;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加强宣传教育,禁止运行维护人员随意砍伐站外植被,破坏原有生态环境。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站内合理规划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电站厂界噪声排放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电站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一般变动的,及时向我局报送一般变动报告进行备案。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分局负责。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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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