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公司:
你公司《枣****公司临时飞灰堆放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投资100万元租赁**康恒建源****公司厂区2号车间实施临时飞灰堆放场项目(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康恒建源****公司厂区2号车间进行改造建设,建设飞灰专用贮存间,用于接收、临时贮存枣****公司垃圾焚烧炉产生的飞灰螯合物和原堆放于应急垃圾堆放场所的9427.83吨飞灰,设计最大贮存量14000吨,贮存周期1年,贮存期满后停止使用。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过程污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废气喷淋****公司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应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飞灰螯合物贮存间产生氨及粉尘废气经一套水喷淋系统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相关标准要求。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规范要求对贮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地下水受到污染。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的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飞灰贮存管理要求,做好台账管理,处置前应通过**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和“一码贯通”信息化建设要求。
(七)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飞灰螯合物贮存及运输管理,严防泄漏等事故次生环境问题。制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备案,做好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八)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控制在现有总量指标范围内,无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
三、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卫生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四、项目中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的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分局负责。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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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