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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10-26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市**区**路与渭河四路交会处东侧商业、商务金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3 质量目标”修改为:“勘察、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应通过业主审批;勘察具有相关资格的咨询机构审查合格,以经业主审核通过为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勘察、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勘察、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勘察、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21)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的要求。监理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施工质量要求。其他各项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的建设目标。”
2、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地址:**市**区**二路18****中心14层
联系人:左嘉
联系电话:0717-****71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25****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4楼
项目负责人:陈瑶、杜思梦
电话:0717-****808、132****0181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