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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市**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更正: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2(2)商务评审—企业信誉:投标人在环保领域(污染修复方向)取得的技术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每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奖项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变更为:投标人在环保领域(污染修复方向)取得的技术成果,****政府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类奖项,每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奖项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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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