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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县石南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有关表述澄清如下:
1.2026年**县石南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南镇):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0300 元为项目合同估算价,不属于最高投标限价,不作为投标报价否决条款;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1580.03 万元,为本项目唯一有效的最高投标限价。
2.2026年**县石南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南镇):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项中: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标段名称(2026年**县石南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和招标文件标段名称(2026年**县石南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坪乡))均为有效的标段名称。实际应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标段名称(2026年**县石南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和招标文件标段名称(2026年**县石南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南镇))均为有效的标段名称。
本项目未改变对应的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工期要求、评标办法、资格条件等任何核心内容。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正常编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作顺延,保持原定时间不变。
本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内容与原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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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