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市西凉湖(**区)水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西凉湖(**区)水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西凉湖
建设性质:**
总投资:3203.36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开展水生态修复工程,总面积约33.45公顷,其中修复挺水植物群落151213m2、浮叶植物群落16486m2、沉水植物群落167962m2,并建设消浪围挡和基底改造。
二、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陈玉梅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33号
联系电话:180****0455
三、环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金泉****公司
联系人:吴新兰
电话/传真:138****5365
邮箱:****@qq.com
四、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质量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征求意见稿发布。
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投递形式传递至上方建设单位,意见表见: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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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