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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公告
各投标人:
**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刘家场集镇末端管网(二期)及配套工程监理(招标编号:JZSZ-202608SZ-****01001)于2026年9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9月22日完成开标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确定**德馨****公司、******公司、**市****公司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经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核查,截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上述三家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均为3个,均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三家公司投标文件中分别出具的承诺书均载明拟派总监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与核查事实不符,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鉴于三家中标候选人均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无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可供确定,****住建局《关于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的工作提示函》,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经****研究决定,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方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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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