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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10-27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市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施工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收到的投标人提问,统一澄清答复如下:
一、提问
依据《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等项目由自然**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执行自然**行业验收体系,不适用住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无住建制式竣工验收报告。我方该类项目可提供经发包单位确认的完工证明、业主验收证明,该文件属于本行业法定验收成果文件。请问:上述完工证明、业主验收证明是否认可作为本招标文件业绩条款中要求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以该文件载明日期作为业绩竣工验收时间
二、答复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或业主验收证明均可并以该文件载明的日期为准。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地址:**市玉阳路55号
联系人:余燕林
联系电话:133****73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供销社小区三楼
联系人:涂凤玲
联系电话:138****2642